伴隨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 除了工資不漲外, 其他的一切都處於突飛猛進的狀態, 就連違章扣分都緊跟時代潮流連連翻倍。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為規範大家出行, 唯有加大處罰力度才能刷新交規的存在感。
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故意遮擋號牌
1月1日起,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或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律會被一次性扣除12分。
對於牌照架也更新了規定,
疲勞駕駛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在高速公路上停車是十分危險的做法,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額定載重量30%以上的車輛, 或違反規定載客的車輛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品質未達30%。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要相信扣分並不是交規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