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國家加大了對農村的扶持力度, 出臺了一系列的惠農補貼。 然而在個別地區, 個別村幹部成了吸收補貼的“黑洞”, 這使得惠農補貼背離了其出發點。 國家加大了對貪腐村幹部的整治力度, 開展了重點的整治工作, 近日更是出臺了《關於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意見》。 這將會給農民帶來哪些好處呢?一起來看看具體的內容吧。
第一,
全面整頓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作為專門監督村幹部和村務的機構, 村務監督委員會現在已經陸續成立了。 但由於制度不夠健全, 無法發揮其監督作用。 本次明確規定, 2018年開始,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必須在村民當中推舉產生, 村委會成員及近親屬等, 均不得在村務監督委員會當中任職。
第二,
全面完善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
本次明確指出, 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使命, 就是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問題, 促進村務透明公開。 2018年開始, 村務監督委員會必須確保以下村務資訊公開透明:
1, 村務決策公開。
2, 村集體財產財務公開。
3, 惠農補貼發放公開。
4, 扶貧款項發放公開。
5, 工程項目建設情況公開。
6, 精神文明建設公開。
7, 其他事項公開。
第三, 確保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到位。
2018年開始, 村務監督委員會須通過走訪、上門等形式收集意見建議, 及時向黨組織和村委會提出工作建議, 如發現貪腐謀私、違法亂紀, 立即向上級部門或監察機關報告, 並在村內做好通報回饋工作。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如有監督不力的情況, 村民會議有權免去其職務。
(圖片僅供參考,
與正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