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在讀大學時候認識的, 因為參加社團的緣故所以經常能在一起, 久而久之我們就在一起了, 我和他都不是家庭很好的, 都是山裡走出來的, 想靠著讀大學改變自己的命運。
和他在一起的那幾年, 我們倆個每天吃的是學校食堂最便宜的飯菜, 一個月才敢打一次有肉的菜, 即便這樣我還要藉口自己不愛吃肉要減肥把肉讓給他, 看著他大口吃肉的樣子真的很心酸, 一年也不敢買一件衣服, 我還記得大學四年我買過最貴的是一雙鞋, 五十塊錢的鞋, 穿了四年。
家庭出身是沒有辦法去選擇的, 我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去改變這一切, 只能靠自己給父母一個衣食無憂的晚年;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還天真的認為只要我們肯努力就一定會出人頭地。
讀書的時候貧富還沒那麼讓人接受不了, 直到我們畢業工作後, 面對生活的壓力, 我越來越受不了這種窮日子,
後來有個同事追我, 他是本地人, 有車有房, 賺的工資也是他的幾倍, 我一時之間迷失自己, 但對於那個時候的我來說, 那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所以我選擇和他分手。
還記得當時他跪在地上苦苦求我不要走的樣子, 我也心疼, 我也心酸, 可我能有什麼辦法, 靠我和他的努力, 不知道要過多少年才能攢夠城市裡的一套房子的首付, 更不知道要如何給下一代一個不再貧窮的生活。
當時的我是絕決的, 我選擇離開, 是為了能有更好的生活, 是為了自己可以少奮鬥幾十年, 之後我和那個男同事在一起了, 之後的幾年, 他的確給了我很多的幫助, 所以才有了今天的我。
如今我不再是那個什麼都不懂, 只敢買幾十塊衣服的窮丫頭了, 我自己賺的錢也可以每個月買一件幾千塊的衣服, 而不會覺得心疼, 我也賺到了一套房子的首付錢。
但我想要的婚姻,
後來我們便分手了, 他很快和家裡安排的女朋友結婚了,
我不明白, 難道我做錯事就不能被原諒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