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中小學校領導人員隊伍建設筆談 主辦:教育部教師工作司 中國教育報
《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
給中小學管理隊伍建設注入了生機與活力。
學校領導班子作為學校管理層的核心機構,
掌握著學校的發展方向和核心理念的落地實施,
是學校工作的掌舵者、執行者。
如何管理好這支隊伍,
並促使其最大程度地發揮作用,
可以從“情(情感)”“規(制度)”“督(監督)”三個方面入手。
情(情感)是指帶著感情做工作。
學校領導班子首先要做好感情的溝通與交流,
培養“相互包容、真誠交流、共同努力”的優秀團隊品質,
這是其發揮作用的基礎條件。
規(制度)是指按照規定做工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任何一個團隊都必須有自己的行為準則,
這就是制度。
領導班子的工作制度要“大小”兼顧:“大”的方面包含領導班子議事制度、會議制度、決策制度等;“小”的方面包含工作流程、請假制度、學習制度等。
精准制度的建立是一切行動落實的必備條件。
督(監督)是指做好督導檢查。
領導班子的工作要經得起群眾的監督、上級的檢驗,
有力的監督機制是必不可少的。
學校所有的校務、黨務要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完成並定期公示,
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有理可依、有據可查。
同時,
要加強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
明確責任主體,
落實黨內外監督制度、民主生活制度,
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完善的監督機制是領導班子有效運轉的堅強保障。
(作者:尚建波,
系山東省濟南市第十三中學校長、黨總支副書記)
《中國教育報》2017年12月1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