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的甲骨文是個象形字,
下面畫了個人,
上面畫了個“目”,
也就是眼睛,
如下圖
等到了篆文的時候, 由於“目”的演變, 由一個眼睛變成了現在的目,
後來行書將“見”寫為如下形狀
個人認為簡化的“見”並不形象,
還是目下面一個“人”的見更加生動,
也更好理解一些。
大家覺得呢?
“見”的甲骨文是個象形字,
下面畫了個人,
上面畫了個“目”,
也就是眼睛,
如下圖
等到了篆文的時候, 由於“目”的演變, 由一個眼睛變成了現在的目,
後來行書將“見”寫為如下形狀
個人認為簡化的“見”並不形象,
還是目下面一個“人”的見更加生動,
也更好理解一些。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