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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夜行


莫如把希望寄於死後或來生—處清靜無憂的所在。 這差不多是一類信仰的根源。 問題是它把生命看得太過直觀, 多有思問者怕不會滿足;比如說吧,

誰知道死後會是啥樣?憑什麼我要相信你的描述?

若把人生看作精神之旅, 肉身不過一具臨時載體, 好比一駕車馬, “乘物以遊心”, 你還會貶低意義, 輕視熱情, 寧願生命僅僅是一次按部就班的生理消費嗎?這是另一類信仰的起點。 但這類信仰, 至少有三個問題需要解決。


一是要證明精神的永恆, 即精神並不隨著肉身的死亡而告消滅, 否則熱情和意義便失根基。 此題其實並不難解, 因為證據一向都不隱蔽:人類生生死死已曆多少世代, 但毀滅的全是肉身精神何曾有過須臾止息!

二是要證明, 困苦之于人生, 是死也准逃的宿命, 否則就會助長以死來赴極樂的期冀。 此題的解法也不複雜:除非死等無, 否則你逃到哪兒去也還是一種生的狀態;而死若等於無呢, 無的意思是不存在, 你又怎能逃到一處並不存在的地方去呢?

三於是有人要強調“我”了—我的精神, 我的精神難道不會隨著我的死亡而消散嗎?可事實上, “我的精神”若不融入“類的精神”, 就不能算是精神,

而僅僅還是肉身, 或某一肉身順便攜帶的一點點自行封閉和斷絕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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