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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網友私信給我說, 最近她娘家拆遷獲得了18萬的拆遷款, 她回娘家的時候, 哥嫂卻說她是外人, 這錢沒有她的一分。
下面是她的自述整理:
我結婚兩年多了,
婆家離娘家50裡路,
所以平時我也基本上一個月回一次娘家,
我哥比我大4歲,
結婚好幾年了,
他有點耙耳朵,
在家裡當不住家。
分家以後,
他們住新樓,
我爸媽被趕到老房子,
平時也不怎麼管我爸媽。
這次工作休息, 我正好回家看看, 我媽說因為修路, 家裡的老房子要被徵用了, 能賠償18萬多, 已經來人量好了。 我媽當場說這錢我和你爸打算分三份, 一人一份, 我還沒說什麼, 嫂子就嘰嘰喳喳的站起來反對,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哪有女兒回來分家產的道理啊”。
我爸說了一句,
“這些年,
你們結婚我們花了13萬,
這13萬里有5萬是她的彩禮,
我過生日你們都沒花過100塊錢,
更別說其他的了。
平時看病買衣服都是女兒花錢。
要麼分成三份,
要麼這錢分一半給你,
你給我們養老,
以後生老病死都是你們的事兒”。
嫂子當時還要說什麼, 被哥哥攔下來了, 我在一邊得意的笑了, 其實按老家來說, 的確沒有回娘家分家產的說法, 但是我就是看不慣我嫂子的樣子,
到了晚上,
我和我爸媽說了,
我本來就是嫁出去了,
這錢他們拿兩份,
再說以後日子還不知道怎麼樣呢,
有這樣的哥嫂,
不如先給自己留一點兒後路。
父母能這麼維護我, 相比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