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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離婚男人的忠告,別再讓悲劇重演

朋友離婚半年了了, 離婚前是滿面愁容, 每天都無精打采, 家也不願意回, 聚會也不去, 可是離婚後卻想換了一個人, 沒事就跑步, 健身, 要不就找個咖啡館看看書, 甚至還有時間出去旅遊了兩次, 這讓我們這些沒結婚的人對婚姻是一點也不嚮往了, 難道婚後的生活就這麼難?


朋友以過來人的身份好好地給我們上了一課。

第一、兩個人一定是在充分瞭解對方的情況下才能結婚。 這一點太重要了, 我們兩個就是因為家庭的壓力才閃婚, 只認識了不到三個月, 一塊單獨吃飯的次數兩隻手都數的過來, 這樣怎麼可能相互理解, 對方的性格, 愛好, 脾氣秉性, 沒有一個長時間的接觸, 誰能知道, 而且現在的人都喜歡裝, 根本不會在陌生人面前發脾氣, 正是因為這樣, 婚後的生活才會從滿了爭吵, 以至於走到這種地步。


第二、我們兩個人沒有感情。 也許是一時的激情, 我看她長得漂亮才結婚, 可是漂亮不能當飯吃, 感情才是維持一段婚姻的基礎, 兩個沒有感情的人是不可能長遠的, 人們都愛情最終還是要成為親情, 可我們連親情都沒有了, 是熟悉的陌生人, 家庭不過是個睡覺的地方, 家的溫暖一點也感受不到,

誰也不願意多幹一點家務, 誰也不肯多掏一點錢, 每天都為雞毛蒜皮的事吵架, 你說怎麼能長遠。


第三、兩個人三觀不合。 三觀的形成跟一個人的成長經歷太重要了, 不同家庭、教育塑造的三觀簡直是天壤之別, 我家是農村的, 從小父母就給我灌輸的思想是男人是家裡的頂樑柱,

而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品, 女人只是用來生孩子和照顧老人的, 雖然現在我覺得父母說的不對, 但是畢竟是我的父母, 我還是要考慮老人的感受, 我希望我的妻子能在老人眼前表現的孝順點, 聽著我點, 回家後怎麼都好說, 可就這樣前妻還不同意, 在我面前頤指氣使, 跟我母親吵架, 對我父母不尊重, 難道她在家裡也這麼跟她父母說話?


第四、要孩子一定要慎重。 本來我們計畫要孩子的, 後來發現, 兩個人實在是沒有辦法生活到一塊, 才打消了這個念頭, 如果我們有了孩子, 估計就不會離婚了, 但是, 也不過是為了孩子勉強生活在一塊, 如果有了孩子再離婚, 生活會更艱難, 對男人來說還好一點, 可對一般的女人, 很難再帶著孩子開始第二段婚姻。 所以兩個人如果從結婚就一直很不和諧, 對於孩子的問題一定要慎重。

沒有爭吵的夫妻生活是不存在的, 但是爭吵只是生活的調味劑, 並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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