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一種藥物對胎兒是絕對安全的,
只有當藥物對孕媽媽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威脅時就可以考慮用這個藥。
孕期生病了,
孕這是很多孕媽媽糾結的問題, 用藥擔心會傷及胎兒, 生病了不吃藥也會加重病情。 沒有任何一種藥物對胎兒是絕對安全的, 只有當藥物對孕媽媽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威脅時就可以考慮用這個藥。
為保證藥物使用的合理安全, 孕媽媽用藥要遵循以下原則:
1、禁止隨意用藥
孕媽媽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藥, 一切用藥都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當藥物有相同或類似的效果時, 應選擇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藥物。
2、孕早期避免用藥
非病情必需, 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 懷孕頭3個月是胎兒發育的敏感期, 是胎兒身體各組織及器官的分化階段, 最容易受到藥物的影響, 因此這個時期應該儘量避免使用任何藥物。
3、使用藥物時選擇最小有效劑量和最短療程
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 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 避免聯合用藥。
4、用藥前注意閱讀說明書
用藥前應詳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儘量不用“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忌”的藥。
5、注意選擇藥物
如可以局部用藥有效的, 應避免全身用藥;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時, 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藥物濃度與母體的藥物濃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藥物, 母子同治。
6、避免使用不確定的藥物
避免使用廣告藥品或不瞭解的新藥, 或者聽信“偏方、秘方”等隨意用藥。 應使用多年廣泛應用于孕媽媽的藥物, 儘量避免使用尚難確定對胚胎、胎兒、新生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藥物, 僅有理論上評價的藥物慎用。
7、結合孕周用藥
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近臨產期或分娩期用藥時, 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產時的胎兒及出生後的新生兒的影響。
雖然說孕期用藥是有一定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