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武科舉鼎盛時期,
同時也是衰亡時期。
清沿明制而採取文武並重的辦法。
為了拉攏武人,
同樣也把明朝武舉制度延續下來。
滿清是在馬背上得天下的,
崇尚武功也是根深蒂固的。
武舉考試和文舉選拔制度差不多,
以名列第一者為元,
鄉試第一稱解元,
會試第一稱會元,
殿試第一稱狀元。
武狀元始終是科舉考試中最輝煌、最榮耀的一級。
以武藝求功名的人經過層層篩選,
在皇帝親自認定之後才得中武狀元,
真可謂是萬里挑一。
因為,
凡取得武狀元者,
立即成為朝廷武官。
特別是清代,
凡取得狀元者,
馬上由平頭百姓“釋褐”,
成為正三品將領,
在這方面遠比文舉授職高許多。
不是授予參將,
就是紫禁城中的頭等侍衛,
成為高級武官。
考試辦法差不多與明代一樣,
分一、二、三場進行。
一、二場試了弓馬技勇,
稱為“外場”;三場試策論武經,
稱“內場”。
一場試馬上箭法,
馳馬三趟,
發箭九枝,
三箭中靶為合格,
達不到三箭者不准參加二場。
乾隆年間,
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
俗稱“拾帽子”,
專為考察伏射能力。
二場考步射、技勇。
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
所謂“技勇”,
實際上主要測膂力。
一共三項。
頭項拉硬弓,
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
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
應試者弓號自選,
限拉三次,
每次以拉滿為准。
二項舞大刀,
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
試刀者應先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
刀號自選,
一次完成為准。
第三項是拿石蒂子,
即專為考試而備的石塊,
長方型,
兩邊各有可以用手指頭摳住的地方,
但並不深。
也分為三號,
頭號三百斤,
二號二百五十斤,
三號二百斤。
考場還備有三百斤以上的出號石蒂。
應試者石號自選,
要求將石蒂提至胸腹之間,
再借助腹力將石蒂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
叫做“獻印”,
一次完成為合格。
凡應試者,
弓、刀、石三項必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
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為不合格,
取消三場考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