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小散戶就像小草一般,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低價豬週期的虧損沒有倒下, 大規模的疫病沒有擊垮, 如今很有可能倒在環保問題上。
禁養區一刀切, 上了養殖量的豬場一個不留, 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家養三五頭不在此列, 三五十頭就不一定了), 目前已經明確規定的禁養區有水源保護區、景區、自然保護區及劃定的緩衝區、城鎮居民區和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養殖區等。
對於仍在禁養區內搞養殖的,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也做出了處罰治理的規定:在禁養區內建養殖場、養殖社區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 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社區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而且這些處罰是可以分開計算的, 譬如湖北荊門市惠亭水庫旁邊禁養區內一家年出欄量千頭生豬的豬場,
非禁養區內豬場同樣面對環保問題, 要麼花大成本投資環保, 補齊環評手續;要麼退出養豬業。 對於散戶來說養豬本就是利用自身現有的資源發揮出一點規模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