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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賈添“難兄難弟” 輝山乳業董事長楊凱被列老賴名單

中新經緯用戶端12月12日電 中新經緯用戶端12日晚查詢中國執行資訊網得知, 輝山乳業董事長楊凱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同日早間, 賈躍亭被曝光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資料圖:賈躍亭。

判決資訊顯示, 由楊凱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被告瀋陽乳業有限責任公司、遼寧輝山乳業集團有限公司, 應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原告盤錦萬鑫匯商貿有限公司所欠借款本金1300萬元及利息(利息以1300萬元為基數,

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計算, 從2017年2月23日起至本判決確定的給付之日止), 楊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同時, 案件受理費99,800元, 減半收取計49,900元, 保全費5000元, 由被告瀋陽乳業有限責任公司、遼寧輝山乳業集團有限公司、楊凱連帶承擔。

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將會帶來許多不良後果。 2016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 加大了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懲戒力度。 《意見》指出, 失信被執行人, 將遭受從事特定行業或專案限制、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任職資格限制、准入資格限制、榮譽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場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協助查詢、控制及出境限制等多項限制。

其中, 在限制消費方面, 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將在乘坐火車、飛機、住宿賓館飯店、高消費旅遊、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等方面受到限制。

而就在楊凱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前一天, 12月6日,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稱, 將對遼寧輝山乳業集團(瀋陽)有限公司、輝山乳業(中國)有限公司、瀋陽富裕牧業有限公司、瀋陽乳業有限責任公司、瀋陽隆迪糧食製品有限公司、遼寧牧闔家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的重整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的規定,

採用競爭方式, 擇優指定一家社會仲介機構(聯合競爭的視為一家)作為上述六家企業的管理人。

其中, 輝山乳業(中國)有限公司及遼寧輝山乳業集團(瀋陽)有限公司已於12月4日被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 正式啟動破產重整程式。

破產重組的兩家全資子公司涉及了多起訴訟。 據《新京報》12月6日報導, 國核商業保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神州數碼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莊河市北方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等分別起訴了輝山乳業(中國)有限公司。

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則對上述兩家子公司都提起了訴訟, 要求支付5.6億元的應付款及相關滯納金等。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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