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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公救貧《玉尺經》中的男女禁忌

“夫妻猶路遇, 終強合而不諧;眷屬一家, 縱輕微而有用。 ”

楊公認為夫妻就是一種緣分, 有的人可以一見鍾情, 有的如果沒有緣分, 強扭的瓜也是不甜的。 不過這種緣分是什麼, 現實之中男女雙方會認為是感覺, 楊公認為還要依賴於干支。 如丙乙, 陰陽相生有情, 但丙遇上了丁癸辛未水口出路者, 強合無情。

“二女同居, 純陰不長;兩男並處, 獨陽不生。 ”

古代典籍中很早就反對同性戀的話。 表現在地形上, 就是如乙亥龍得卯木, 是陰遇陰, 若同居, 不長;如丙寅龍得壬庚甲, 是陽遇陽, 相斥。

“陰與陽而過交, 亢則為害;陽遇陰而不及,

廢則無功。 ”

夫妻之間不可交合太過, 容易沖散生氣。 如乙亥龍與丙火交, 卻自乾亥上出, 主虧損人丁;夫妻之間也不能沒有或不能達到相應的度, 那樣就是“廢而無功”。 如丙乙龍與乙木交, 從乾亥上出。 主軟弱無謀, 有始無終, 老年頹敗等等。

“惟偶成於契合, 勿樂交于兄妹。 ”

有些天干雖分陰陽, 但由於靠的太近, 屬於兄妹關係, 不可樂交, 如甲乙、丙丁、庚辛、壬癸。 當干支轉化為山川走勢之後, 需要遵守這種規律, 否則有悖天理。

這些都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的經驗與風水命理的結合, 不過也可以看出人們在唐朝之前意識到了同性、縱欲、無性和近親結婚的危害, 這與我們現代社會主流觀點也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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