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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佈

社會責任戰略易被忽略 環境責任企業必須直面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實現社會可持續發展, 已成為當今全球發展的潮流。 2006年1月1日第二次修訂、實施後的《公司法》中強調,公司必須遵守法律法規, 遵守社會公德, 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承擔社會責任。 這就是要求公司的運行不僅包含對經濟利益相關者的責任, 還包括對社會、環境、人文、家庭、生命的責任。

由於食品的特殊性質, 食品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在新時代背景下, 食品企業如何更深層次地踐行社會責任?如何讓更多的食品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在12月9日舉辦的第三屆中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年會暨企業家精神論壇上,

《2017中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發佈。 該報告以我國食品行業唯一的《中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標準》為依據, 對食品企業如何履行社會責任給出了科學評價。

報告由北京理工大學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中國食品報社聯合推出, 由全國政協委員、北京理工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李健執筆。 李健在會上詳細介紹了報告的背景、具體評價指標, 並為食品企業如何履行社會責任提出了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理工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李健在會上解讀《2017中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評價指標優良率均超過70%

從2015年9月開始,

中國食品報社聯合北京理工大學社會責任研究中心等單位, 研究制定了食品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標準, 並發佈中國食品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研究, 為食品企業如何踐行社會責任這個重要課題進行了分析與鋪墊。

中國食品社會責任報告的評價指標體系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36000-2015《社會責任指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為依據, 參考國際標準組織ISO 26000:2010《社會責任指南》, 一直努力在實踐的過程中不斷完善。

報告從社會責任治理、員工責任、環境責任、消費者責任、市場責任、社區責任、食品安全與健康責任這7個二級指標, 對企業發佈的社會責任資訊進行了分析評選。

報告表明, 企業在社會責任治理方面優良率為90%;員工責任方面優良率為75%;環境責任方面優良率為70%;消費者責任方面優良率為74%;公平運行責任方面優良率為74%;社區責任方面優良率為90%;食品安全與品質責任方面優良率為81%。

“儘管7個二級指標與去年相同, 但由於今年樣本企業的不同以及數量上的變化, 與去年的資料無法直接比較。 ”李健表示, 就大部分食品企業而言, 評價指標優良率不會產生明顯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 從對我國116家食品飲料行業上市公司(2016年統計資料)的分析來看, 今年出現了首次發佈社會責任報告的知名企業的現象。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 這都將表明社會責任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 並且整個食品行業在向好的方向發展。 此外, 在116家食品飲料行業上市公司中,

共有35家單獨發佈了社會責任報告, 占比30.17%。

食企踐行社會責任呈現多重特點

“通過篩選, 團隊從數百家國內食品、飲料行業的優秀企業中挑選出上百家, 通過分析找出了這些食品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的共性。 ”李健表示, 社會責任治理是企業為其決策和活動的影響承擔責任, 並將社會責任融入整個企業組織及其各種組織關係中最為關鍵的因素。

報告表明, 在社會責任治理方面, 樣本企業對“責任管理機構”“利益相關方溝通”“責任管理制度”以及“對員工的社會責任培訓和激勵”等方面普遍重視:93.75%的企業設立了社會責任管理機構和人員, 62.50%的企業做到定期發佈企業社會責任資訊。 但在“社會責任戰略”方面則容易被企業所忽視,

只有43.75%的企業有社會責任戰略。

員工責任方面, 企業普遍重視“尊重和保障員工的政治權利”“保護員工的個人資訊和隱私”以及“保證員工的法定帶薪年假”。 81.25%的企業建立了困難員工幫扶制度並幫扶困難員工, 建立了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並發揮它們的作用;62.50%的企業建立集體協商制度, 對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職業健康安全、保險福利等事項開展集體協商活動。

環境責任方面, 大多數企業重視“污染預防”和“資源有效利用”, 有93.75%的企業重視資源有效使用的技術並制度化。 相比之下, 食品企業在“應對氣候變化”“對周邊生態環境進行有效治理”方面普遍關注度較低, 執行力度也較弱。 一些食品企業積極開發引入先進系統, 對新產品開發和原有產品的改進進行環境影響的全面評估,在提高產品品質的同時,還能有效節約資源。

此外,積極支援、參與各項有關水資源保護活動也是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方式之一。截至2016年,茅臺集團累計出資1.5億元用於赤水河生態流域保護。連續15年在赤水河沿岸開展義務植樹活動,對赤水河兩岸進行綠化。

企業普遍重視消費者,基本上做到了為消費者提供的合同內容全面、清晰,包括價格、產品特徵、條款、條件、費用、合同期限和合同撤銷條件等,93.75%的企業為消費者提供了全面的關於產品資訊,包括健康安全問題、相應的法律法規、索賠途徑、風險和預防措施及環境保護等資訊。珍奧集團於2011年在中國消費者協會設立了“珍奧保護消費者權益先行賠付保證金”。該保證金定向用於因珍奧銷售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而遭受損害的消費者進行賠償。截至目前,該保證金仍然保持著“零投訴零舉報零事故”的記錄。

報告還對公平運行責任(市場責任)、社區責任以及食品安全與品質責任進行了分析。報告指出,大部分企業近兩年向慈善機構、公益活動捐贈過,其中31.25%的企業近兩年捐贈1000萬元以上;93.75%的企業參與精准扶貧,制定並實施了相關計畫,81.25%的企業參與欠發達地區的新農村建設。

對於食品安全與品質責任,幾乎所有的企業都能夠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產品設計與生產,制定完整規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設立有完善的食品檢驗、食品安全管理等相關部門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企業對於產品中所引入的新材料、新技術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並公開評估的結果,注重食品的營養知識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宣導,經常開展宣傳和活動。

企業應進一步增強主動披露意識

優秀企業是有道德、有社會責任感、有勇氣擔當的企業;優秀企業在守法合規、安全平穩的基礎之上,應將對社會的貢獻與自身發展應視為統一整體,從戰略層面,將滿足社會未來需求融入到企業日常運行中,實現企業與社會的互動發展。

針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資訊披露情況及報告管理等內容,李健團隊對此提出了建議:

企業應進一步增強主動披露意識,積極主動披露自己的社會責任情況。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強化排汙者責任”“健全環保信用評價、資訊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企業的社會責任、環境責任不是該不該披露,而是必須要披露。”李健強調。

在披露社會責任相關資訊時,盡可能用定量資料呈現相關績效,社會責任報告內容應更加實質化、定量化,與公司戰略、重大活動、社會熱點等相結合。目前,相當多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從內容設置和形式設計上存在趨同化現象,消費者無法很好的辨識企業特徵,降低了資訊傳播的有效性。此外,建議一流的企業盡可能引入協力廠商評價,以提高報告的可靠性,增強消費者的信心。

李健在分析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情況時還發現,有些知名度很高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寫的品質不高,與企業的地位、品牌不相匹配。今後,將進一步披露社會責任報告寫不好,做不好的企業情況。本報記者 付敖蕾 羅晨/文 唐衛/攝

對新產品開發和原有產品的改進進行環境影響的全面評估,在提高產品品質的同時,還能有效節約資源。

此外,積極支援、參與各項有關水資源保護活動也是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方式之一。截至2016年,茅臺集團累計出資1.5億元用於赤水河生態流域保護。連續15年在赤水河沿岸開展義務植樹活動,對赤水河兩岸進行綠化。

企業普遍重視消費者,基本上做到了為消費者提供的合同內容全面、清晰,包括價格、產品特徵、條款、條件、費用、合同期限和合同撤銷條件等,93.75%的企業為消費者提供了全面的關於產品資訊,包括健康安全問題、相應的法律法規、索賠途徑、風險和預防措施及環境保護等資訊。珍奧集團於2011年在中國消費者協會設立了“珍奧保護消費者權益先行賠付保證金”。該保證金定向用於因珍奧銷售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而遭受損害的消費者進行賠償。截至目前,該保證金仍然保持著“零投訴零舉報零事故”的記錄。

報告還對公平運行責任(市場責任)、社區責任以及食品安全與品質責任進行了分析。報告指出,大部分企業近兩年向慈善機構、公益活動捐贈過,其中31.25%的企業近兩年捐贈1000萬元以上;93.75%的企業參與精准扶貧,制定並實施了相關計畫,81.25%的企業參與欠發達地區的新農村建設。

對於食品安全與品質責任,幾乎所有的企業都能夠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產品設計與生產,制定完整規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設立有完善的食品檢驗、食品安全管理等相關部門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企業對於產品中所引入的新材料、新技術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並公開評估的結果,注重食品的營養知識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宣導,經常開展宣傳和活動。

企業應進一步增強主動披露意識

優秀企業是有道德、有社會責任感、有勇氣擔當的企業;優秀企業在守法合規、安全平穩的基礎之上,應將對社會的貢獻與自身發展應視為統一整體,從戰略層面,將滿足社會未來需求融入到企業日常運行中,實現企業與社會的互動發展。

針對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資訊披露情況及報告管理等內容,李健團隊對此提出了建議:

企業應進一步增強主動披露意識,積極主動披露自己的社會責任情況。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強化排汙者責任”“健全環保信用評價、資訊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企業的社會責任、環境責任不是該不該披露,而是必須要披露。”李健強調。

在披露社會責任相關資訊時,盡可能用定量資料呈現相關績效,社會責任報告內容應更加實質化、定量化,與公司戰略、重大活動、社會熱點等相結合。目前,相當多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從內容設置和形式設計上存在趨同化現象,消費者無法很好的辨識企業特徵,降低了資訊傳播的有效性。此外,建議一流的企業盡可能引入協力廠商評價,以提高報告的可靠性,增強消費者的信心。

李健在分析上市公司的社會責任情況時還發現,有些知名度很高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寫的品質不高,與企業的地位、品牌不相匹配。今後,將進一步披露社會責任報告寫不好,做不好的企業情況。本報記者 付敖蕾 羅晨/文 唐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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