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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發管理標準 教師不得諷刺挖苦體罰學生

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 馮松齡)近日, 教育部印發《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以下簡稱《管理標準》), 內容涵蓋保障學生平等權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領教師專業進步、提升教育教學水準、營造和諧美麗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等多項內容, 其中明確指出, 嚴格要求教師尊重學生人格, 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 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禮品。

在保障學生平等權益方面, 《管理標準》規定, 要維護學生平等入學權利, 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 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不得提前招生、提前錄取;實行均衡編班,

不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編班過程邀請相關人員參加, 接受各方監督;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義務教育免費的規定。

在加強教師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方面, 《管理標準》規定要求, 教師語言規範要健康, 舉止文明禮貌, 衣著整潔得體;嚴格要求教師尊重學生人格, 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 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禮品, 不從事有償補課;健全教師管理制度, 完善教師崗位設置、職稱評聘、考核評價和待遇保障機制;落實班主任工作量計算、津貼等待遇。 保障教師合法權益, 激發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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