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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導讀|《非免疫性胎兒水腫臨床指南》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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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理由:胎兒水腫分為免疫性和非免疫性胎兒水腫(NIHF), 其中NIHF占90%以上。 由於孕早、中期的很多水腫胎兒在得到診斷前已胎死宮內, 因此實際發生率可能更高。 NIHF的病因較為複雜, 需要制定個體化臨床診斷及治療流程, 同時胎兒水腫會伴隨嚴重的妊娠期併發症, 臨床處理較為困難。 中華醫學會圍產醫學分會胎兒醫學學組和中華醫學會婦產科學分會產科學組制定了《非免疫性胎兒水腫臨床指南》, 以期為臨床醫師提供幫助和指導。

胎兒水腫是指胎兒軟組織水腫及體腔積液, 超聲表現為2處及2處以上的胎兒體腔異常積液,

包括胸腔積液、腹腔積液、心包積液及皮膚水腫(皮膚厚度>5 mm)臨床其他常用的輔助超聲指標還有胎盤增厚(孕中期胎盤厚度≥4 cm)和羊水過多。

NIHF常見的病因包括胎兒心血管系統異常、染色體異常、血液系統異常、胎兒心血管系統以外的其他結構異常(特別是胸廓異常)、先天性感染、胎盤異常以及遺傳代謝性疾病等。 心血管系統異常占20%, 是NIHF最常見的病因。

胎兒水腫的診斷及鑒別診斷過程是尋找胎兒水腫可能病因的過程。 一旦發現胎兒水腫, 應詳細收集病史, 特別是種族背景和家族遺傳性疾病史、有無近親結婚、近期母體感染或藥物治療情況、不良孕產史等。

胎兒水腫的預後取決於水腫的具體病因及發生孕周。

在胎兒有存活能力之前, 無論何種病因導致的胎兒水腫, 預後多不良。 孕24周前診斷為NIHF的病例中, 約50%的病因是染色體非整倍體異常, 預後極差。

胎兒娩出後需要進行詳細體檢和各項相關檢查, 包括遺傳學診斷、心臟超聲、X線檢查、胎盤病理檢查等, 並保留血液或組織樣本以備進一步的分子生物學診斷。

——全文刊登于《中華婦產科雜誌》2017年第11期721-727頁

製版編輯: 宋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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