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距離當今最近的一個封建王朝,
也是一個由少數民族在中原建立的政權,
在清朝的制度中,
旗人是優等人種,
而漢人被視為二等臣民,
在各個方面都有不公平的待遇,
受盡了滿清貴族的歧視,
例如在清朝早期,
皇帝早朝時,
滿蒙官員在前,
而漢人官員只能在後,
同等條件下,
優先提拔漢人,
軍隊將領只用滿蒙官員等(湘軍、淮軍等屬於清朝末期),
但是在清朝的官員制度中,
有一個官職卻是例外,
這個官職只用漢人,
不要滿人,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這個神秘的職位就是皇宮的太監(清朝最小級別的公務員),
按照常理來說,
太監是服飾皇帝與後宮妃子的,
清朝理應使用自己民族的人,
為何要使用二等臣民漢人呢?原來在古代封建社會中,
太監一般都是產生於貧困家庭中,
因為家中的日子實在困難,
所以父母為了不讓孩子餓死,
也有盼兒子在宮中混出名堂將來回報父母的原因,
早早的將兒子閹割送進宮中,
所以說太監一般都是貧困人家的孩子,
但是在清朝,
滿人是國家的統治者,
是吃皇糧的人,
自然不會產生吃不起飯的情況,
所以也不會有滿人為了生存,
閹割進宮的情況了。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
清朝統治者一直視太監為低賤的人,
因為太監最早就是產生于罪犯或者是雙方交戰的降軍之中,
被閹割是對於罪犯和降軍的人格侮辱,
所以清朝自然不會讓自己民族的人成為太監,
在清雍正時期,
雍正帝曾經明令禁止過滿人擔任太監,
所以清朝的太監只能是漢人了。
親愛的讀者,
你們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