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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上):是每個人的權力,不能剝奪,必須尊重

1、人與人之間:距離, 可近, 也可遠;感情, 可濃, 也可淡, 一切隨緣最好, 切莫強求, 更不要過分勉強。 你愛誰, 不僅是個人的私事, 需要另一個人的同意和配合才成。 所以, 愛是兩個人的公事, 公事當然要公事公辦:別人接受你, 可以歡喜;拒絕或討厭你, 亦不要太在意。 這是每個人的權力, 不能剝奪, 必須尊重。

2、願意, 或拒絕, 在情感世界, 無論多麼委婉, 只要發自內心, 便無可厚非;除了心悅誠服地接受, 再沒有什麼紳士風度!尊重別人的情感, 是維護心靈安寧的最好方式。 不抱怨, 不強求, 一任感情如流水, 不等於不愛, 更不是放棄;而是給對方多一點時間和機會。

這是最深沉的愛情:從不勉強別人, 也絕不放縱自己。

3、拒絕, 從來是藉口的最後表達方式。 若愛, 是不需要什麼理由的;若不愛, 可以找上一萬個藉口;若你還不明白, 拒絕將是一個必然的結局。 這就是情感與愛情的邏輯:只有兩廂情願, 絕沒有單相思。 所以, 當別人委婉地說:不能, 或者不合適。 你應該知趣而退。 再美麗的藉口亦是藉口, 絕不是理由, 自愛方能愛人!

4、如果被拒絕一千次, 你還會嘗試第一千零一次吧。 恐怕很多人沒有這個耐心和堅持。 這不能責備大家:一千次已可以感動地球, 沒有必要還去作最後一次的努力。 即便最後一次帶來的是成功, 也沒有必要在意和後悔。 因為, 時光境遷,

這樣的成功已沒有什麼意義, 人的生命太過短暫, 只會吊死在一棵樹上, 那是傻瓜!

5、許多人常常以“不懂”為藉口拒絕嘗試新的東西, 豈不知, 恰恰因為“不懂”你才能夠走出新路, 創造新的人生。 懂, 可以理解為明白, 也可以視為“束縛”和包袱;太懂了, 只會落入窠臼, 甚至抱殘守缺, 永遠不懂創新。 如同戀愛, “不懂”的開始才是珍貴的第一次, 充滿著激情, 洋溢著浪漫, 蘊育著美好的回憶。

6、如果說這世上沒有註定, 那肯定有必然。 該發生的, 不管多麼地不情願, 它一定會來。 不該發生的, 無論多麼真誠地祈求上天, 恐怕也難以如願。 註定, 是唯心主義的產物, 是不勞而獲的托詞;必然, 則是人生與社會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 是不可避免的情勢與結果。

人可以不相信註定, 卻無法拒絕如同命運的必然。

7、守住一份感情, 是一件極不容易的事。 人心思變。 在歲月面前, 你不變, 別人未必不變;這世上的誘惑很多, 永遠地拒絕需要如神仙一般的操守;況且人又是健忘的動物, 忘記過去比開拓未來要容易一千倍。 天長地久的情感, 是人性中最為稀少的品質, 比黃金還要珍貴。 遇到了, 守住;不管對方如何, 絕不輕易捨棄!

8、後悔是人類最為脆弱與痛苦的情感。 否定過去, 拒絕接受歷史, 那是對個人心靈最為殘酷的摧殘與煎熬。 後悔無濟於事, 把過去當作歷練, 把錯誤視為閱歷, 著眼未來, 方能迎來另一片壯闊的天地。 曾無數次問自己, 如果人生重新來過, 還會走同樣的路子嗎?答案是肯定的。

面對不可抗拒的命運, 接受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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