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 明朝崇禎帝在煤山上吊殉國。 滿清大軍隨即入關, 以屠刀強迫漢人百姓剃髮易服。 從此華夏沉淪、衣冠喪盡, 中國大地走進持續二百餘年的黑暗時代。
多少後世之人提到這一痛史, 無不以為從努爾哈赤起兵, 明朝薩爾滸、廣甯諸戰慘敗後, 遼東就已經成為大明王朝流血不止的傷口, 難以痊癒的惡疾, 因此與其將舉國精兵強將、大量財政支出白白耗在此地, 修建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城堡壁壘, 養一支只會用大炮守城的“關寧鐵騎“。
倒還不如學習宋朝和遼國簽訂和約那樣, 答應皇太極的求和, 和滿清罷兵修好,
然而, 這只是事後諸葛亮, 一廂情願。 明末和滿清議和, 並沒有實際可行性, 只能是徒然取辱, 絕不可能挽救國家。
憑什麼總有人就認為作為當時整個遠東地區誰與爭鋒的不世梟雄, 皇太極難道不比我們後人更清楚, 真等近億人口的大明朝壓制了民變, 理順了內政, 只有幾萬本族兵丁的小小滿清, 就只有被這個龐然大物碾死的下場?
清太宗:皇太極
對遊牧民族漁獵民族最大的偏見, 莫過於認為他們是一幫不懂計謀的蠻子。 其實那種遠比中原更嚴苛的生存環境, 從來只有最精明狡猾的人才能存活下來。
滿清更是遠比遼國金國更狡猾的對手, 不客氣說, 和他們議和, 除非你是讓他們鞭長莫及的列強, 否則無論崇禎、南明、鄭家還是吳三桂, 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成功, 至多只能是短時期休戰。
明朝和後金對峙
自古能戰始能言和。
宋遼澶淵之盟的前提, 是蕭大王蕭撻凜戰死, 十幾萬遼軍精銳連同他們的皇帝太后孤懸敵國, 危如累卵; 宋金紹興和議雖然足夠無恥, 泱泱天朝竟向蠻夷稱臣, 那也是建立在岳飛、劉錡等中興名將們把金兀術輪著刷了一輪戰績的前提下。
這些和議能達成的前提, 都是宋軍能戰敢戰,
而如靖康之變汴京圍城的時候, 宋徽宗宋欽宗倒是極有和談誠意, 都親自送上門了, 金人怎麼對他們的? 昏德公、昏德侯;南宋臨亡國前也企圖稱臣、稱孫于蒙古, 但求苟安, 可那時的忽必烈又怎麼可能答應?
【陸秀夫等至大元軍中, 求稱侄納幣, 不從;稱侄孫, 不從。 】【遣監察禦史劉岊奉表稱臣, 上大元皇帝尊號曰仁明神武皇帝, 歲奉銀絹二十五萬, 乞存境土以奉蒸嘗。 】蒙元皇帝:忽必烈
常有人怪崇禎帝不識時務, 或怪士大夫如黃道周等誤國, 沒有和滿清議和, 好騰出手來先安內。 以明末局勢而論, 不客氣說:全系妄想而已。
崇禎朝中後期是什麼戰局?清軍出入華北各省四處抄掠掃蕩,
如第三次阿濟格入關, 抵居庸關, 克昌平, 掃蕩京畿, 直逼北京城下, 抓回人畜十八萬, 臨出門給擁兵不敢前的明軍送上「諸官免送」的牌子;
第四次多爾袞入關, 五個月內轉掠二千里, 攻下包括濟南在內的河北山東七十餘州縣, 害死孫承宗、盧象升, 抓走德王朱由樞、其子郡王朱慈穎, 並人畜四十六萬, 掠得金銀百余萬兩。
最後一次阿巴泰入關, 掃蕩山東全省, 連克三府十八州六十七縣。 逼得魯王朱以派上吊, 抓走人三十七萬, 畜五十五萬。 而且還將魯藩五個郡王千名宗室集體斬首, 這已經是完全不再留與明朝談和之餘地的表現了。
這幾次清軍入關, 明朝將帥擁兵觀望,
盧象升巨鹿血戰
其實大明王朝傳到了崇禎年間, 二百多年積累的體制弊病, 早已積重難返, 病入膏肓。 十余位皇帝薪火相傳至此的軍政體制, 已經完全適應不了當時局勢的切實需求, 亦跟不上生產力水準發展了。
就引盧象升巡視九邊後, 彙報給崇禎帝的一段奏摺:
【今逋餉愈多,饑寒逼體,向之拿錢借債,勉制弓矢槍刀,依然典賣矣。 多兵擺列武場,金風如箭,餒而病、僵而僕者紛紛見告矣。 每點一兵,有單衣者,有無絝者,有少鞋襪者,臣見之不覺潸然淚下。 】這就是大明朝的前線支柱武力、西北邊軍將士當時的狀況。 一群平日賣兒、鬻女、典妻、乞討,或與將主為奴來維繫生存的乞丐和奴隸,指望他們保家衛國到幾時?一個連帝國核心武力都弄成這樣子的政權,可能長久持續下去麼?
所以,皇太極口頭上是有很多和談要求不假,可是只要明軍還是一天打不贏清軍,甚至連野戰的膽子都再有,這種情況下達成的所謂”和約“對滿清的侵攻會有任何約束力可言麼? 撕不撕毀還不就只在皇太極的一念之間麼?
正因雙方如此懸殊的戰力比,明朝想和滿清議和,是根本沒有任何如宋金和議一般成功的可能的。就算真達成了所謂的“明清和約”,那也必然是建立在明朝之所失、滿清之所得遠比清軍破口所掠更多的前提下。
除非崇禎皇帝去學清末的滿清當局那樣,徹底不要臉,當個滿清代理人性質的賣國政府,——那樣的大明亡了也罷,即使如此,又能苟延殘喘幾年?怕是只會比真實歷史上滅亡得更早。而這樣一個徹底出賣國家與民族的朝廷,更會留下千秋駡名,永為後世恥辱,更讓後人蒙羞。
大明崇禎皇帝:朱由檢
是以,崇禎帝可能確有很多施政不當,但唯獨不和滿清議和這條,(或是雖一時動搖,有陳新甲事,但很快改弦更張),看得清楚,無可指摘,當得起“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君王死社稷”的毅宗烈皇帝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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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平日賣兒、鬻女、典妻、乞討,或與將主為奴來維繫生存的乞丐和奴隸,指望他們保家衛國到幾時?一個連帝國核心武力都弄成這樣子的政權,可能長久持續下去麼?所以,皇太極口頭上是有很多和談要求不假,可是只要明軍還是一天打不贏清軍,甚至連野戰的膽子都再有,這種情況下達成的所謂”和約“對滿清的侵攻會有任何約束力可言麼? 撕不撕毀還不就只在皇太極的一念之間麼?
正因雙方如此懸殊的戰力比,明朝想和滿清議和,是根本沒有任何如宋金和議一般成功的可能的。就算真達成了所謂的“明清和約”,那也必然是建立在明朝之所失、滿清之所得遠比清軍破口所掠更多的前提下。
除非崇禎皇帝去學清末的滿清當局那樣,徹底不要臉,當個滿清代理人性質的賣國政府,——那樣的大明亡了也罷,即使如此,又能苟延殘喘幾年?怕是只會比真實歷史上滅亡得更早。而這樣一個徹底出賣國家與民族的朝廷,更會留下千秋駡名,永為後世恥辱,更讓後人蒙羞。
大明崇禎皇帝:朱由檢
是以,崇禎帝可能確有很多施政不當,但唯獨不和滿清議和這條,(或是雖一時動搖,有陳新甲事,但很快改弦更張),看得清楚,無可指摘,當得起“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君王死社稷”的毅宗烈皇帝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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