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浙江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財建〔2015〕53號)、浙江省發展改革委 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印發2017年度浙江省發展與改革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部分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發改能源〔2017〕121號), 2017年3月7—8日, 省能源局、省財政廳組織召開了2017年度浙江省發展與改革專項資金競爭性分配部分(原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專家評審會。 評審組按照評價指標體系對申報項目進行了打分, 並經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省財政廳審查。 現將2017年省清潔能源示範縣、新能源示範鎮結果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17年3月13—19日, 共7天。 在公示期間, 如有異議, 請實事求是向省能源局反映, 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監督電話:0571-87051712。
2017年浙江省清潔能源示範縣、新能源示範鎮名單
浙江省能源局
2017年3月13日
FR:浙江發改委電力與新能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