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資訊化部近日對《肥料分級及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公示, 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
這可謂是肥料界里程碑式的標準, 改變了以往根據養分含量劃分等級的慣例, 而是依據有害物質限量劃分肥料, 劍指土壤健康和農產品安全。
根據這個新國標, 我國的商品肥料未來將按有害物質限量分為三級:
1.生態級肥料
能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營養元素, 改善土壤性狀、提高土壤肥力、不給生態系統帶來負面作用、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和生態安全的一類肥料。
2.農田級肥料
能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營養元素,
3.園林級肥料
能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營養元素, 提高土壤肥力、有利於園林植物生長、土地整治、植被恢復的並可使用固體廢物作為原料的一類肥料。
各種工藝生產的商品肥料應在包裝容器的主視面用大號字體標注“生態級”、“農田級”或“園林級”。 生態級肥料應在包裝容器上注明所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稱。
新標準對這三級肥料都有明確的要求:
園林級肥料應進行腐蝕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毒性物質含量鑒別, 農田級和生態級肥料分別規定了有害物質的限量(見表1)和試驗方法。
表1 農田級肥料和生態級肥料要求
序號
專案
含量限值
農田級
生態級
1
總鎘
≤10 mg/kg
≤3.0 mg/kg
2
總汞
≤5 mg/kg
≤2.0 mg/kg
3
總砷
≤50 mg/kg
≤15 mg/kg
4
總鉛
≤200 mg/kg
≤50 mg/kg
5
總鉻
≤500 mg/kg
≤150 mg/kg
6
總鎳
≤600 mg/kg
≤300 mg/kg
7
總鈷
≤100 mg/kg
≤40 mg/kg
8
總硒
≤50 mg/kg
≤25 mg/kg
9
總釩
≤325 mg/kg
≤130 mg/kg
10
總銻
≤25 mg/kg
≤10 mg/kg
11
總鉈
≤2.5 mg/kg
≤1.0 mg/kg
12
氟化物(水溶性氟)
—
≤1.5 %
13
縮二脲
≤1.5%
≤0.9 %
14
三氯乙醛
≤1.0 mg/kg
≤1.0 mg/kg
15
多環芳烴總量
≤1.0 mg/kg
≤1.0 mg/kg
16
石油烴總量
≤0.25 %
≤0.20 %
17
鄰苯二甲酸酯類總量
≤25 mg/kg
≤10 mg/kg
18
蛔蟲卵死亡率
≥95%
100%
19
糞大腸菌群數
≤100個/g
≤100個/g
20
抗生素總量
—
≤1.0 mg/kg
21
三聚氰胺
—
≤10 mg/kg
新標準也對肥料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不應在肥料中人為添加染色劑、著色劑, 以及對環境、農作物生長和農產品品質安全造成危害的激素等添加物, 若添加植物生長激素, 應在包裝容器上標明, 否則不得檢出;不符合園林級要求的物料不能作為肥料施用到土壤中。
據瞭解, 化學肥料所含有的重金屬、部分有機污染物等主要有害物質,
目前, 這個標準正在公示期,
公示時間:2017年12月4日-2018年1月4日
公式意見回饋郵箱:KJBZ@miit.gov.cn
標準公示聯繫電話:010-68205240
圖片來源於網路綜合
編輯:白晨 // 責編:李雨楠 // 監製:曹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