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車首要考慮的就是保險問題, 首先沒有保險不允許上路, 其次每年的保費也是養車成本的一部分, 所以車主對車這方面的還是很關注的。 2018汽車保險又出了新規定, 那麼新的車險政策與之前有什麼不同, 接下來我們一同來看看。
保險費率浮動, 有人歡喜有人愁
根據今年實施的車險新規, 如果車輛上一年出現多次理賠將按次數相應上浮費率, 出險1次保費不打折, 出險2次、3次、4次保費分別上浮25%、50%、75%, 出險5次及以上保費將翻倍。 反之, 1年不出險的話, 保費可享受8.5折優惠, 2年享受7折優惠, 連續3年則可享受6折優惠。
也就是說, 你的車只要出險, 只要叫了2次保險員來, 假如你的新車保險是5000元/年(全險)第二年就會變成6250元, 如果叫了3次保險員, 直接7500元了, 4次 8750元, 5次 10000元。
因為過去即使一年出個兩三次險, 續保時依然能享有一定折扣, 但如今只要出險一次, 來年的保費就不會再打折了。 車威建議:今後幾百元的小事故, 車主還是不要報案出險, 遇上較大的事故時才有必要讓保險公司出險理賠。
同價不同車, 保費也不一樣
車險新規實施後, 保費的計算公式由【(車價×費率+基礎保費)×調整係數】調整為【基準純風險保費/(1-附加費用率)×費率調整係數】。 通俗點說, 就是原先是車的購置價格決定保費, 跟車的品牌沒有關係;現在相同價格的車如果品牌不同,
“零整比”是指配件與整體銷售價格的比值。 新的條款設計促使普通品牌高配車的保費將會更加便宜。 舉個例子, E級以上的賓士多是進口車, 配件一般都很貴, 它的零整比至少是12:1, 也就是說零整比越高的機動車, 車險費率可能會越高, 最終的車險價格也就越高。
“高保低賠”結束了
所謂的“高保低賠”就是保險公司承諾時按照新車購置價確定保額, 但是真正賠付的時候卻要按照車輛的折舊價格賠付。 新車險明確規定, 按折舊後的車輛價格投保, 也就是說新車購置價20萬,
以前不賠的, 現在要賠了
被保險人或司機的家人可在三責險項下進行賠付, 相比過去撞到自家人保險不賠情況, 費改之後, 其保險責任的範圍變得更廣了。 除此之外, 因為颱風、熱帶風暴、暴雪、冰淩、沙塵暴、冰雹等自然災害所導致的車輛損失, 也增加到車損險保險責任中, 同時因進水導致發動機損失, 若投保了發動機涉水損失險也可獲賠, 各險種也均刪除了多項責任免除約定。
增加“代位求償”權
主要針對負全責一方因為投保額度不夠或者無力賠償時候, 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 然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不用糾結賠償的相關的事宜, 導致後期的各種不必要麻煩解決了現在經常出現的保險賠償不到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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