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是南宋最傑出的統帥, 也是南宋初唯一組織大規模進攻戰役的統帥。
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 締造了“連結河朔”之謀, 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 夾擊金軍, 以收復失地。
嶽飛治軍, 賞罰分明, 紀律嚴整, 又能體恤部屬, 以身作則, 他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 餓死不打擄”, 金人流傳有“撼山易, 撼岳家軍難”的評語, 表達對“岳家軍”的由衷敬畏。
然而, 這位赤膽忠心的中興名將, 卻被扣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慘死風波亭。
02
嶽飛死後, 宋廷又是如何對待他妻兒的呢?
岳飛的第一個妻子姓劉,
婦人改嫁在宋時既不恥辱、也很尋常, 但後人受明清貞節觀念的影響, 習慣上將岳飛後妻李娃說成是他的元配夫人。
李娃比嶽飛大兩歲, 結婚時已近而立之年, 遠遠超過了正常婚齡, 具體原因待考。
嶽飛一共有五個兒子, 按年齡推算, 岳雲與岳雷應該是劉氏所生, 岳飛被害時, 嶽雲23歲, 岳雷16歲, 二人都已成婚, 並有子女四人。
三子嶽霖12歲, 四子嶽震7歲, 五子嶽靄(後宋孝宗賜名為嶽霆)3歲。
岳霆反而比岳飛的長孫岳甫小一歲, 與岳飛長孫女岳大娘同歲。
03
岳飛遇害時, 追隨父親出生入死、衝鋒陷陣的岳雲一同被殺, 妻兒被悉數發配嶺南。
次子岳雷在嶽飛下獄後, 先是排除了涉案嫌疑後, 按照宋律也被投入獄中照顧父親。
岳雷陪伴父親度過了人生最後的風月, 見證了父親冤死, 飽受摧殘身心俱疲, 沒能等到父親平反昭雪的那一天, 死於流放地。
李娃帶著兒子跋山涉水趕往煙瘴之地, 岳霖、岳震流放于惠州, 地方官員將他們安置在一座寺廟內。
兄弟二人失去自由, 住在一處“僅足容身”的土屋內苦挨歲月。
二十年後, 宋高宗良心發現, 下詔對岳飛妻兒解除拘禁。
紹興三十二年(1162)高宗內禪, 宋孝宗登基不久即宣佈為嶽飛平反。
這一年, 李娃62歲, 嶽霖33歲, 嶽震28歲, 嶽靄24歲。
宋孝宗頒旨:岳霖複右承事郎(正九品、文職)、岳震、嶽靄補保義郎(正九品、武職);岳甫、岳申、岳經、岳緯、岳綱、岳紀一併補為承信郎(從九品、武職)。
從罪犯家屬成為體制中人,
據潭州(今湖南長沙)地方官奏疏記載, 嶽雲死後, 其妻鞏氏拖兒挈女與小叔岳雷一家遷往潭州聚族而居。
嶽雲在潭州有子二人, 嶽甫25歲, 岳申22歲, 女兒大娘24歲;岳雷有四個兒子、兩個女兒:長子岳經21歲、次子岳緯20歲、三子嶽綱14歲、四子岳紀12歲, 長女岳二娘23歲, 次女岳三娘17歲。
按兩宋法定結婚年齡男為十五、女為十三計, 因為長期拘管失去自由, 岳雲與岳雷的三個女兒都過了婚嫁年齡, 成了大齡未婚女子。
岳霖長子岳琛、岳飛女婿高祚並補承信郎。 岳飛女兒名叫安娘,
04
岳飛幾個兒子中, 岳霖官位最高也不過是從六品的朝請大夫。
岳飛遇害時, 嶽霖年僅十二歲, 孝宗皇帝昭雪時, 嶽霖三十二歲。
淳熙五年(1178)孝宗皇帝便殿詔見岳霖時說:“卿家紀律, 用兵之法, 張、韓遠不及, 卿家冤枉, 朕悉知之, 天下共知之”。
嶽霖稽首涕泣說:“仰蒙聖察撫念, 故家臣不勝感激”!
本來是將種, 岳飛後人卻都棄武習文, 他的孫子岳珂更是著述頗豐, 有《桯史》等作品遺世。
一代名將, 滿門將種, 竟被逼得幾代都不敢再碰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