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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飛子女的悲慘下場:長子被殺長女自殺,另三個生不如死

嶽飛是南宋最傑出的統帥, 也是南宋初唯一組織大規模進攻戰役的統帥。

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 締造了“連結河朔”之謀, 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 夾擊金軍, 以收復失地。

嶽飛治軍, 賞罰分明, 紀律嚴整, 又能體恤部屬, 以身作則, 他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 餓死不打擄”, 金人流傳有“撼山易, 撼岳家軍難”的評語, 表達對“岳家軍”的由衷敬畏。

然而, 這位赤膽忠心的中興名將, 卻被扣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慘死風波亭。

02

嶽飛死後, 宋廷又是如何對待他妻兒的呢?

岳飛的第一個妻子姓劉,

在丈夫從軍離鄉後改嫁他人。

婦人改嫁在宋時既不恥辱、也很尋常, 但後人受明清貞節觀念的影響, 習慣上將岳飛後妻李娃說成是他的元配夫人。

李娃比嶽飛大兩歲, 結婚時已近而立之年, 遠遠超過了正常婚齡, 具體原因待考。

嶽飛一共有五個兒子, 按年齡推算, 岳雲與岳雷應該是劉氏所生, 岳飛被害時, 嶽雲23歲, 岳雷16歲, 二人都已成婚, 並有子女四人。

三子嶽霖12歲, 四子嶽震7歲, 五子嶽靄(後宋孝宗賜名為嶽霆)3歲。

岳霆反而比岳飛的長孫岳甫小一歲, 與岳飛長孫女岳大娘同歲。

03

岳飛遇害時, 追隨父親出生入死、衝鋒陷陣的岳雲一同被殺, 妻兒被悉數發配嶺南。

次子岳雷在嶽飛下獄後, 先是排除了涉案嫌疑後, 按照宋律也被投入獄中照顧父親。

岳雷陪伴父親度過了人生最後的風月, 見證了父親冤死, 飽受摧殘身心俱疲, 沒能等到父親平反昭雪的那一天, 死於流放地。

李娃帶著兒子跋山涉水趕往煙瘴之地, 岳霖、岳震流放于惠州, 地方官員將他們安置在一座寺廟內。

兄弟二人失去自由, 住在一處“僅足容身”的土屋內苦挨歲月。

二十年後, 宋高宗良心發現, 下詔對岳飛妻兒解除拘禁。

紹興三十二年(1162)高宗內禪, 宋孝宗登基不久即宣佈為嶽飛平反。

這一年, 李娃62歲, 嶽霖33歲, 嶽震28歲, 嶽靄24歲。

宋孝宗頒旨:岳霖複右承事郎(正九品、文職)、岳震、嶽靄補保義郎(正九品、武職);岳甫、岳申、岳經、岳緯、岳綱、岳紀一併補為承信郎(從九品、武職)。

從罪犯家屬成為體制中人,

也算是苦盡甘來, 孝宗皇帝雖然為岳飛冤獄平反, 卻一切按制度來辦, 只是為岳飛後人安排了地位低下的武職, 嶽霖的承事郎之職是嶽飛生前恩蔭的, “右”字代表非科舉、蔭補出身。

據潭州(今湖南長沙)地方官奏疏記載, 嶽雲死後, 其妻鞏氏拖兒挈女與小叔岳雷一家遷往潭州聚族而居。

嶽雲在潭州有子二人, 嶽甫25歲, 岳申22歲, 女兒大娘24歲;岳雷有四個兒子、兩個女兒:長子岳經21歲、次子岳緯20歲、三子嶽綱14歲、四子岳紀12歲, 長女岳二娘23歲, 次女岳三娘17歲。

按兩宋法定結婚年齡男為十五、女為十三計, 因為長期拘管失去自由, 岳雲與岳雷的三個女兒都過了婚嫁年齡, 成了大齡未婚女子。

岳霖長子岳琛、岳飛女婿高祚並補承信郎。 岳飛女兒名叫安娘,

據說在為父親的冤案上訪、奔走呼號時, 為巡邏的軍卒阻撓, 一怒之下“抱銀瓶墜井死”, 因此民間稱為銀瓶娘子。

04

岳飛幾個兒子中, 岳霖官位最高也不過是從六品的朝請大夫。

岳飛遇害時, 嶽霖年僅十二歲, 孝宗皇帝昭雪時, 嶽霖三十二歲。

淳熙五年(1178)孝宗皇帝便殿詔見岳霖時說:“卿家紀律, 用兵之法, 張、韓遠不及, 卿家冤枉, 朕悉知之, 天下共知之”。

嶽霖稽首涕泣說:“仰蒙聖察撫念, 故家臣不勝感激”!

本來是將種, 岳飛後人卻都棄武習文, 他的孫子岳珂更是著述頗豐, 有《桯史》等作品遺世。

一代名將, 滿門將種, 竟被逼得幾代都不敢再碰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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