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車友們來說, 車子和老婆一樣是絕對不能外界, 但有些時候出於面子的問題, 也會破例一下, 但結果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 這不, 山東的一位車主就給我們好好的上了一課。
誰想這借車第三天, 這位元朋友就打來電話, 告知他的車子出事故了。 于先生到現場一看, 寶馬車的子前保險杠、大燈還有前機蓋子等全部損壞, 但自己的朋友卻沒在現場。
詢問之後才知道, 開著自己寶馬車的司機是自己朋友的朋友, 而這車也是他轉借給這位司機。 誰想這借車的第二天, 這位司機就因酒駕發生交通事故。
經過保險公司估算, 這寶馬車的維修費大概在18萬左右, 但由於酒駕寶馬車需付全責, 還必須支付那輛被撞車的維修費三萬元, 合計一共21萬。
一開始這位借車的朋友還很有責任心, 寫下15萬的欠條, 並承諾11月10前付清。 可到了日子, 這人卻玩起而來失蹤。 就這樣的, 寶馬車車主不得不自己承擔損失, 成了名副其實的冤大頭。
所以說, 這車可不能隨便亂借給人, 誰知道對方會做出哪些讓你鬱悶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