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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晚清只有割地賠款,懦弱無能嗎?其他它也有很強硬的一面

近代史給我們的感覺就是:只有帝國主義在大清國有租界、有治外法權, 而大清國是不會這樣欺負別人的, 但這是不符合事實的。 晚清就是一頭餓死的駱駝, 雖說無用, 但欺負一下藩屬還是可以的。

1871年, 大清國和日本簽署了《清日修好條規》:“兩國指定各口岸, 彼此均可設置理事官, 約束本國商民, 凡交涉財產訴訟案件都歸其審理, 兩國按本國法律判決。 ” 換言之, 依據《清日修好條規》, 大清國在日本享有治外法權, 日本也在大清國享有治外法權。 但當時日本, 國力是遠不如中國的。

袁世凱

1886 年, 大清國戰艦駛入長崎港,

因水兵們受了不公正的待遇, 火冒三丈, 有打砸行為。 日本員警隨後逮捕了鬧事的水兵。 450多名中國水兵聞訊, 直撲警察局而去, 而艦上的12寸巨炮則調轉炮口, 對準了長崎市區。 面對大清國的堅船利炮, 日本只能乖乖的放人, 還得道歉賠償。

1882年朝鮮發生壬午兵變, 清朝出兵鎮壓, 同年, 李鴻章與朝鮮簽訂《中朝商民水陸貿易章程》, 在朝鮮取得領事裁判權、海關監管權, 和駐軍等一系列權益。 1884年, 中國與朝鮮簽訂《仁川華商租界章程》規定:清朝在仁川取得1.8公頃的租界地及0.7公頃商業用地, 朝鮮方面承擔清租界的街道、下水道、橋樑、房屋、碼頭設施建設費用。

李鴻章

1885年清政府要求俄國歸還濱海邊疆區波謝特灣周圍的一部分領土,

作為琿春墾殖區的出海口。 索取波謝特灣的交涉失敗後, 清政府又要求朝鮮把造山灣割讓給中國, 並打算佔領朝鮮東海岸元山(1891年設清租界)北邊的永興灣作為海軍基地。

1886年朝鮮重臣閔泳翊密告袁世凱, 稱國王李熙在尋求俄國保護, 清廷命吳安康、丁汝昌分率南北洋軍艦前往永興灣示威, 袁世凱也準備廢黜李熙、另立新王。 後老袁上書清廷, 提議將朝鮮廢藩改省, 納入大清領土, 被慈禧, 李鴻章拒絕。

李熙

中朝兩國簽署《仁川華商租界章程》之後, 日本也對朝鮮提出同樣的要求, 在仁川獲得租界。 英、法、俄、德等國則獲得了各國共同租界和商用地, 並設立了租界工部局, 作為管理機構。 清朝隨後又與朝鮮簽訂了《釜山華商租界章程》和《元山華商租界章程》,

在釜山和元山也獲得了租界。

僑居在清租界的中國商人(多來自山東)在仁川設立了仁川紳商協會, 建立了濟寧學校, 清朝派出領事和商務委員進行管理, 清租界內的市政設施則委託各國共同租界工部局代管。

明成皇后閔茲映, 李熙的王妃, 借清廷的力量掌握朝鮮實權, 後被日本浪人殺死

中日甲午戰爭爆發後, 清朝在朝鮮的租界被日軍佔領。 中日馬關條約規定朝鮮為“獨立自主之國”後, 朝鮮宣佈中朝兩國原訂一切約條作廢, 收回清朝在朝鮮的全部租界和外交、關稅特權。 並在1895年頒佈了《保護清商規則》, 對原清租界外的清朝商人居留地、朝鮮的管轄權、華商的經營範圍和守則作出了規定。

1896年2月, 大韓帝國政府外部大臣金允植擬訂了與清朝的外交約章, 並於1898年與清朝簽署《中韓通商條約》, 完全廢除了華商居留地, 但允許中國商人仍僑居于原仁川清租界及華商居留地範圍之內。 兩地後來發展為仁川唐人街, 存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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