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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為救父親,行走千里上訪皇帝,孝感動帝,使皇帝廢除一酷刑

淳於緹縈是著名醫學家淳於意之女。 淳于意, 複姓淳於, 名意, 是臨淄人, 因任太倉長(糧倉主管), 故多稱他為倉公或太倉公。 淳于意年輕時愛好醫術, 拜名醫公乘陽慶為師, 學習醫術。 淳于意得到公乘陽慶的真傳, 醫術非常精湛。

淳於意雖然醫術精湛, 但他喜好周遊各地, 四海為家, 有時不能給病人治病, 因此病人多有怨恨他的。 漢文帝十三年, 有人到朝廷控告淳於意, 朝廷根據刑律、罪狀, 判定淳於意處以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 割去鼻子, 砍去左足或右足等)。 按西漢初年的律令, 凡做過官的人受肉刑必須到京城長安執行。

因此, 淳於意被用傳車押送到長安受刑。

淳於意有五個女兒, 淳于緹縈是其最小女兒, 她們跟在車後哭泣。 淳於意怒駡道:"沒有男孩子, 到緊要關頭就沒有可用的人!"緹縈聽到這話很傷心, 就隨父西行長安。 上書朝廷說:"我父親是朝廷的官吏, 齊國人民稱讚他廉潔奉公, 現被判刑。 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複生, 受刑致殘也不能復原, 即使想改過自新也不能如願。 我情願自己在官府作奴婢來替父贖罪, 使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到緹縈的訴狀, 悲憫她的心意, 於是赦免淳於意, 並在當年廢除肉刑。

史書記載, 漢文帝治天下, 恭儉仁厚, 以德化民, 海內安寧, 百姓安居, 人民樂足。 他見到上書後, 感其孝誠,

免除了倉公的刑罰, 同時頒發詔書廢除由來已久的殘酷的肉刑。 詔書是這樣寫的:詩曰:愷悌君子, 民之父母, 今人有過, 教未施而刑已加焉, 或欲改過為善, 而道無繇至, 朕甚伶之!夫刑至斷肢體, 刻肌膚, 終身不息, 何其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有以易之!不久, 丞相張蒼等人根據這個詔書廢除了肉刑制定, 頒佈了新刑法。 正是小小女子緹縈的至孝之心而上書救父的美舉, 促使了肉刑的廢除。

為此, 班固有詩贊緹縈:"三王德彌薄, 惟後用肉刑。 太倉令有罪, 就遞長安城。 自恨身無子, 困急獨煢煢。 小女痛父言, 死者不可生。 上書詣闕下, 思古歌《雞鳴》。 憂心摧折裂, 晨風揚激聲。 聖漢孝文帝, 惻然感至情。 百男何憒憒, 不如一緹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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