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多數人都希望通過徵收, 獲得“幸福感”, 希望能夠獲取公平、合理、滿意的徵收補償, 而不是不公平與不合理的強拆強征。 隨著徵收的規則和制度的不斷調整和完善, 想要獲得更多的徵收補償, 以下四點你需要知道:
一:行動越早越好很多被徵收人仍然認為靠“等”“拖”就可以解決問題, 甚至有想當“釘子戶”的想法, 這是不可取的。 被徵收人需要靠切實有效的行動, 來換取更好的結果。
所以, 維權一定要趁早、提前, 早到什麼時候呢?最好早到徵收決定、征地公告發佈之前!被徵收人要努力把握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
二:仔細查看每一份檔、公告、材料, 不著急表態
徵收就是在一份份檔和一張張公告中一步步開展的。 這些檔、公告或者需要被徵收人知悉其內容, 都會直接牽涉到被徵收人的最終補償權益。 所以一定要對徵收流程中的每一份文字性材料高度重視, 一定要認真看, 確保能完全明白其中含義。 如果確實讀不懂, 至少有4種方法要用上:
1, 自行查閱法條資料, 利用網路資源將其弄懂。 例如線上諮詢律師。
2, 諮詢徵收服務中心、拆遷辦、村委會之類機構的工作人員, 。 這是相關工作人員的職責所在,
3, 找街坊、鄰居等徵收範圍內的其他被徵收人適當交流、溝通, 爭取就一些問題形成一致的理解、看法。
4, 找專業徵收維權律師或其他可靠的法律專業人士進行諮詢。 注意, 這裡僅僅是建議大家諮詢, 而不是急於委託、聘請。 是否委託、聘請, 委託、聘請誰, 這都是需要先諮詢才能決定的事情。
三:明確自己需要什麼, 有目的的制定維權方案
很多被徵收人對於自己究竟“需要什麼、想要什麼”這樣的關鍵性問題始終含糊不清, 目標不明確, 就很難通過維權得以實現。
四:關鍵時刻要堅決
“堅決”, 一是在態度、心理上, 二是在具體行動、表現上。 徵收補償本質上是一個“掐尖”的競賽, 拼得是“人品”——如果被徵收人表現優秀, 那麼最終的補償結果是不會差的;而如果被徵收人自己就膽小怕事、法治觀念淡薄而又貪心, 那麼最終的補償結果也不會好。
事實上, 遭遇徵收對於廣大被徵收人而言是一個開啟嶄新生活的良好契機, 而決不會也不應是什麼悲劇性故事的開始。 被徵收人完全沒有必要畏懼徵收, 懼怕徵收方的工作人員和那一份一份的文件, 而應當大膽、堅定的去瞭解、學習、接觸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