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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居住習慣

長沙民居, 反差很大。 清末以來, 湘軍將領及民國湘籍軍政要員不少都曾在長沙古城廣建深宅大院、公館別墅, 玉宇瓊樓, 散落四區, 寬敞氣派, 花木扶疏。 而在湘江及便河兩岸, 多見低矮破爛的茅屋棚戶, 伸手觸瓦, 擁擠潮濕, 為無產者聊蔽風雨之所。 市並街巷店房, 多為木架磚瓦結構或竹木結構。 “文夕”大火後, 城內原有民宅僅存2000多棟, 民居80%為樹木作架、竹片編牆、粉以泥漿的簡易房。

在鄉下, 一般一家一棟屋, 中為廳, 前有廊。 有的一側有廂房, 呈曲尺形;有的兩側均有廂房, 戲稱“一把鎖”。 廳也叫堂屋, 堂屋兩側的房子叫正房。

廳兩側各有一間正房的叫“三大間”, 也有“五大間”、“七大間”甚至“九大間”的。 富家多住由前後兩進或多進、左右橫棟圍成的庭院, 中有天井, 植以花木, 前有地坪, 外建槽門、圍屋, 並有八字牆、山字垛、照壁等。 大戶人家, 前後迭屋有五進甚至七進之多, 每進廳屋均設樓空雕花屏風式中門, 每廳之間由木柱斗拱重簷歇山式過亭相連。 逢喜事各進中門洞開, 從大門至上廳神龕, 深數十米甚至百余米。 正廳兩側有對稱式橫廳, 廳外連廳, 回廊與巷道將數十棟房屋連成一個整體, 外人進屋, 如入迷宮, 知進不知出, 頗具建築、藝術價值。 這種聚族而居的大屋場在民國以前並不鮮見, 在瀏陽北鄉可說彼彼皆是, 如蕉溪彭家大屋, 曾佐300多戶人家。
這種屋場宏大氣派, 便於喜慶活動, 但室內採光不好, 中心區域陰暗潮濕, 春季甚至生綠苔。 民國時兵火水患頻仍, 大屋場多遭破壞, 越來越少。 現瀏陽等地尚存數處, 彌足珍貴。 如瀏陽龍伏鄉的發八寺大屋建於1865年(清同治四年), 保存尚完整, 內有正廳、橫廳14個, 曾同時宴容300桌。

長沙地區四季分明, 冬寒夏熱。 農家夏天多在地坪和曬穀坪歇涼至夜深人靜;冬天喜歡圍爐共話。 一般廳側正房必有一間烤火房, 客人來訪, 多引至此屋烤火休息。 該房靠窗戶一側設火爐, 上有通鉤(亦名火鉤、梭鉤)吊于樓, 鉤上掛炊壺、爐罐。 爐中多燒松木辟柴, 又名硬柴, 也燒樹蔸、穀糠等。 村婦在爐邊紡績, 男人們邊烤火, 邊抽煙, 邊扯談, 其樂也融融。

百姓為避兵匪, 有的于家中修夾牆, 即在兩房之間加砌一道牆, 兩牆之間留約1米寬的空間作暗室, 放些不常用的較貴重的物品。 必要時, 人從樓上下去匿藏, 外人難於發現。 長沙另有一居住習俗?借屋不成雙。 即客人留宿, 夫婦不同居一室, 如須使較長時間, 必租房才能同居。 據說借客成雙對屋場對主家均不利。 長沙民居大小及建築用料, 因地而異。 濱湖平原, 房屋多為青磚腳、土磚牆或泥抹牆茅屋, 進深多不足8米。 丘陵地區, 因木材豐富, 地勢適宜, 房屋較高大, 屋脊有的高達8米多, 進深多在8米以上。 一般於樓上釘木樓板, 樓上可開鋪、儲糧、堆農具雜物。 牆腳多用麻石、紅石或煙磚, 牆體多為土磚砌成, 也有士築的, 甚至全用木質牆, 稱木心屋。

富家也有煙磚到棟的。 山區屋基多用青石板砌成, 以土築牆為主, 覆青瓦、稻草或杉皮。

民間屋場, 最重朝向, 一般喜坐北朝南, 所謂“朝南起個屋, 子孫好享福”。 有的人篤信風水, 要求屋後及兩側“有龍脈”, 山勢左環右抱, 前有流水, 地勢開闊。 若仕途失意, 或人丁不旺災難多, 便怪屋場不好, 有拆屋重建的, 有幾改槽門朝向的。 同時講求屋前屋後有風水樹, 使屋場深藏不露。 若古樹繁茂, 則認為屋場興旺, 人丁繁衍。 諺雲:“屋旁有大樹, 屋內有壽星。 ”如有外人毀風水樹, 則全屋場的人必共搏之, 男女老幼將樹團團圍住, 大有“誓死捍衛”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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