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購的普及, “七天無理由退貨”被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所熟知, 然而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七天無理由退貨”目前只適用於網購, 在實體店購物依然行不通。 12月18日, 家住大觀區的吳女士就向記者吐槽起她在實體店的一次購物經歷。
“上個星期我在逛人民路一家服裝店時, 店內的導購員十分熱情, 向我推薦了一件價格為299元的毛衣, 並誇我穿起來非常好看, 我頭腦一發熱, 就花錢買下了這件毛衣, 可當晚回家後就後悔了。 由於衣服的吊牌還沒拆, 我第二天去找店家想退貨, 店員卻拒絕了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