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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的“民國范兒”

章太炎於人情世故毫不知悉, 出門即不能自歸。 他在東吳大學的同事黃人也是一個癡人。 這兩個癡人一次在茶館小坐, 結帳時才發現都沒帶錢, 遂決定章留下做人質, 黃回去取錢。 不料黃人回家後, 正巧收到朋友寄來的書, 於是一看成癡, 將章拋諸腦後。

歷史學家顧頡剛去拜見章太炎時, 大談西方的科學實驗, 強調一切事物必須親眼看到, 才算真實可靠。 章太炎很不以為然, 問顧頡剛:“你有沒有曾祖?“顧回答說:“老師, 我怎麼會沒有曾祖呢?”章太炎說:“你真有嗎?你親眼看到了你的曾祖嗎?”

辛亥革命勝利後,

章太炎在報紙上徵婚, 並提出如下擇偶標準:“人之娶妻當飯吃, 我之娶妻當藥用。 兩湖人甚佳, 安徽人次之, 最不適合者為北方女子, 廣東女子言語不通, 如外國人, 那是最不敢當的。

章太炎在上海時, 應蔡元培的邀請, 到“愛國學社”任教。 當時章太炎和另一位教員蔣維喬合租一間小屋。 章太炎煙癮很大, 一根接著一根地抽, 有時, 前一根還沒有燃完, 後一根又點上了。 一天晚上, 他的煙抽完了, 兜裡也沒有錢了, 於是, 就寫了一張借條, 準備向汪允宗借錢。 蔣維喬瞥了一眼借條, 只見上面寫道:“今已不名一錢, 乞借銀元兩枚, 以購香煙。 ”蔣維喬笑說:“既然向人借錢, 何不多借幾元?”章太炎答道:“此君只有兩元的交情。 ”

章太炎把嘲弄康有為當成一生的嗜好,

沒事就要帶幾句嘲諷康的話。 章太炎晚年開山門教學, 在門上貼了個條子, 上面寫著:“康有為門徒不得入內。

章太炎說:“大凡非常的議論, 不是精神病的人斷不能想, 就能想亦不敢說。 遇著艱難困苦的時候, 不是精神病的人斷不能百折不回, 孤行己意。 所以古來有大學問成大事業的人, 必得有精神病, 才能做到。 為這緣故, 兄弟承認自己有精神病。 ”

章太炎從來不正眼看錢。 沒錢了, 他就賣字, 那是他唯一的收入。 及至晚年, 他更是不知錢為何物, 更不曉得鈔票何用。 讓僕役買一包煙時, 他掏出五元錢。 兒子要做大衣了, 他也掏出五元錢。 有一次, 他在蘇州要蓋房子了, 人家讓他掏錢。 他掏出來, 還是五元錢。 他只認得五元錢。

章太炎被袁世凱軟禁後, 憤恚至極, 常於幾案旁書“袁世凱”三字, 每天必擊之四次。 民國四年(1915), 他曾書“明年祖龍死”, 第二年, 袁世凱真的死了。

章太炎曾懷疑孫中山被日本人收買, 便將《民報》社裡懸掛的孫中山的照片撕下來, 並寫上“賣《民報》之孫文應立即撕去”字樣, 連同被撕壞的照片一起寄給已到香港的孫中山。 但是, 當後來有人聽說此事後說撕得好罵得好時, 他卻馬上給那人一記耳光, 說:“孫總理是中國第一等偉人, 除我之外, 誰敢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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