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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甸縣向社會徵集抗戰史料

為緬懷先輩, 繼承和弘揚抗戰精神, 進一步拓展愛國主義教育內涵, 豐富歷史文化底蘊, 日前, 羅甸縣面向全國徵集與抗日戰爭有關的實物和史料。

為推進徵集工作, 該縣印發了《羅甸縣人民政府關於向社會公開徵集抗戰檔案史料的公告》, 對產生於抗戰歷史時期(1931年至1945年), 反映羅甸縣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等各個領域歷史面貌的檔案史料進行徵集。

根據公告, 該縣將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後到1945年日本無條件投降期間, 中共地下黨組織在羅甸地區開展的抗日救亡和有關政府、機關學校、社會團體及知名人士開展的各種愛國抗日活動歷史資料、新38師(原國民政府財政部緝私總隊)在羅甸地區徵兵活動(1938年12月至1942年3月)有關歷史資料、中國遠征軍新編38師在廣州接收日軍投降及建抗戰陣亡將士紀念碑涉及羅甸籍人的歷史資料、中國遠征軍新編38師出征緬甸抗日後駐都勻留守處涉及羅甸(1942年3月至1945年8月)的歷史資料等;抗戰時期進入都勻國民軍炮校、獨山黃輔軍校、龍裡國民軍輜重學校等學校羅甸籍軍人的歷史資料、抗戰時期地方政府及民工和盟軍美國官兵建設獨山機場涉及羅甸籍人士的歷史資料、抗戰時期參與“獨山事變”的羅甸籍人士的歷史資料等列為徵集重點。

本次徵集期限為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底,

徵集方向包含但不限於抗戰知名人士的傳記、名錄手稿、工作日記、家書(譜)、證書、獎狀、獎旗、獎章、照片、音像、光碟、圖表、字畫、實物等形式。 對個人不願捐贈或者希望保存原件的歷史資料, 該縣檔案史志局(館)承諾複印後將原件歸還本人。 對暫時不願意向檔案館捐贈、移交檔案資料的或是特別珍貴的檔案資料個人保存確有困難的, 經本人同意, 由羅甸縣檔案史志局(館)可提供寄存代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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