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瑾(1451—1510), 陝西興平人, 本姓談, 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 後淨身入宮當了太監, 從此改姓劉。
大太監 劉瑾
弘治年間犯罪赦免後侍奉朱厚照,
明明正德年間宦官劉瑾, 有“立皇帝”之稱, 權焰熏天, 百官拜見他, 至少得送一千兩白銀。 按照成書于嘉靖初年的《繼世紀聞》記載, 劉瑾的家產是“金共一千二百五萬七千八百兩, 銀共二萬五千九百五十八萬三千八百”, 即黃金有1205.78萬兩, 白銀有2.59億兩。 劉瑾家的銀兩居然數以億計, 令人難以置信, 因為正德朝整個社會流通的白銀總額都不足3億兩。
所以我準備採信清代史學家趙翼的記錄:劉瑾事敗後被抄家,
劉瑾
6500萬兩銀值多少元人民幣呢?我們還是按對大米的購買力折算。
一石大米=0.4兩銀=150斤=600元(適用於明代中期)
也就是說, 劉瑾的財產如果放到今天, 應該有960億元左右, 是一個駭人的天文數字, 立即將秦檜甩出幾條街。
在劉瑾生活的時代, 明政府的全部歲入只有不到3000萬石大米的田賦, 外加300多萬兩白銀的雜色收入, 如果全部折成銀子, 大約有1000多兩。 劉瑾搞腐敗所得來的個人財產, 竟然是明政府歲入的6倍。
明武宗朱厚照
另據劉光臨的研究, 明萬曆年間的人均國民收入只有4.8石米, 劉瑾時代的人均國民收入只會更低, 即使以4.8石米計算, 劉瑾的財富也是當時人均國民收入的3000萬倍, 一名明代平民得幹滿3000萬年的活而且不吃不喝, 才可能積下劉瑾的財富。
劉瑾的專權使朝政混亂, 他的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 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窮災難。 官員們向他行賄後, 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
金銀堆積成山
太監張永利用獻俘之機, 向武宗揭露了劉瑾的罪狀, 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 武宗不禁大吃一驚, 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 在李東陽的幫助下, 明武宗最終動了殺心。 第二天, 武宗親自出馬, 去抄劉瑾的家。 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 並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在劉瑾經常拿著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同年八月,劉瑾伏誅,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惡貫滿盈的明朝太監劉瑾,被判淩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後對著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復.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割屍,直到割足3357刀。
現代復原 淩遲慘狀
並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在劉瑾經常拿著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同年八月,劉瑾伏誅,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惡貫滿盈的明朝太監劉瑾,被判淩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後對著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復.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割屍,直到割足3357刀。
現代復原 淩遲慘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