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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愛孩子一一但如果溺愛的話,是害孩子

我在知乎上看到的, 轉給你看。

(故事講述者: 臧百無)

說韓信一次趕路, 在一村口的大樹下歇腳,

結果被一調皮的小孩兒在樹上尿了一頭,

韓信把小孩招呼下來, 給了他些錢, 小孩兒樂壞了。

小孩第二天又在樹上往人身上尿尿, 想得錢, 那人招呼小孩兒下來, 小孩兒很高興地下來, 那人一刀把小孩兒剁了。

(臧百無的評論:我第一感覺是震撼, 然後是佩服)。

我認為:

(1)韓信借刀殺人, 很高明。

小孩被殺, 他一點直接責任都沒有。

(2)小孩自作孽, 不可活。

(3)“那人”太狠。 小孩頑劣, 罪不至死。 我認為韓信的初衷是“放大”小孩的錯誤,

讓其他人懲罰他。 是教訓他, 而不是殺了他。

所以:我們不能縱容子女的壞習慣。

你溺愛他, 是害他、殺他。

同時, 我們得隨時提防韓信這種給錢的“好人”。

指責你的才是真正對你好的。

看了韓信的這個故事以後, 我想到一個滅日苯的錦囊妙計:

讓鎂國駐日苯軍官天天吃偉哥,

總是去強殲日苯高官的老婆, 然後幫助日苯人報仇, 到鎂郭搞襲雞。 動靜越大越好, 類似珍珠港、911。

有一天鎂國滅日苯, 我們怎麼也勸不住。

以後 就 再也沒有日苯了!

計雖然好, 但有一點不足一一我們自己永遠失去了親自報仇的機會!

耿宇金 敬獻妙計一條

201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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