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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真格!430余名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被罰!

為推動全市範圍內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工作深入推進, 規範連雲港市道路通行秩序, 保障交通安全, 減少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12月21日起, 港城交警部門開始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會車不按照規定使用燈光、開車接打電話、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監控抓拍和現場處罰。

僅當天上午, 全市就有700餘起違法行為被現場處罰。 其中430余名駕乘人員因不系安全帶、105名駕駛員因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被現場處罰。

430余名駕乘人員不系安全帶被現場處罰

地點:通灌路海連路路口

上午9點半, 在市區通灌路和海連路交叉路口, 市交警支隊海州二大隊的執勤交警正在對路口過往的車輛進行集中檢查。 市交警支隊海州二大隊副大隊長魏超介紹:“高速公路上或者快速城市公路上行駛, 駕駛員未系安全帶罰款50元, 記2分。 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城市公路以外未系安全帶罰50元, 不記分。 ”根據規定, 只要車啟動了, 就應該按照規定系上安全帶。

很多駕駛人大呼:“被交警查到真倒楣...”

在這裡連雲港交警告訴您:

查處不是目的, 罰款也不是目的,

為得是道路交通的安全。

安全帶又稱生命帶

在發生急刹車時, 由於車速過快

慣性也就越大, 人身體會自覺向前沖出去

在發生碰撞時, 人也會因為慣性被車甩出去

這時候安全帶的作用重大

能有效防止人被甩出座位造成身體的二次碰撞

下面這些案例告訴你

不系安全帶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

危險就在一瞬間, 人被甩到車窗外

後排乘客不系安全帶

貨車司機不系安全帶

高速不系安全帶更可怕

市民

“如果開車等紅燈時, 發微信、打電話會扣分嗎?”

交警蜀黍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 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處罰。 駕駛員開車在等紅燈時, 也是駕駛行為, 按照規定也不可以接打手機電話。

一方面駕駛員接打電話會分神, 綠燈放行後注意不到, 另一方面, 電話沒打完綠燈放行, 這樣也會導致車在行駛時, 駕駛員有接打電話行為, 妨礙安全駕駛, 駕駛員可選擇將車安全停靠路邊再接打電話。

現場處罰和監控抓拍相結合

“目前, 我們所採取的方式是借助路口電子員警、人工抓拍、電子抓拍和現場查處相結合。 ”市交通指揮中心教導員張來軍介紹, 同時, 市民可利用“行車記錄儀”等一些科技設備來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監督。 歡迎廣大市民朋友對城市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相關法律: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罰款50元, 不記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罰款50元, 記2分。

機動車行駛時, 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罰款5元。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 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罰款50元, 記2分。

車輛通過高速公路時, 乘車人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罰款20元。

放下手機, 扣好安全帶

給生命多一份保障!

供稿/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組稿/萊易 校對/崔恩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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