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1950年正式頒佈了《婚姻法》, 裡面明確規定禁止近親結婚。 何謂近親, 即三代以內有著相同祖先的男女。 這是因為隨著生物學的發展, 科學家發現每個人身上都攜帶一些有害隱性基因, 近親通婚會使得這些有害基因呈現出來的概率增大, 生出來的孩子很有就會是畸形, 甚至會流產、夭折。 但是為何盛行近親結婚的古代沒出現過這樣的案例呢?
古代的婚姻有時是一種政治或是金錢的聯盟, 所以希望自己的子女和同族的人結婚, 能夠繼承這些政治權力或金錢利益, 就出現很多近親結婚, 同時也是親上加親。 所以像堂兄妹或是表兄妹結婚的人都較多, 但是卻很少出現生出孩子有病的案例, 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古人身體素質強
要知道古代的醫療條件比現在要差的多, 在當時能夠存活下來的人身體的抵抗力十分強, 所以自然這些隱形基因呈現出的概率比現在要低的多。
古人封建迷信
古人都是封建迷信思想, 倘若近親結婚生出來的孩子是畸形, 他們就會認為這是上天在懲罰自己的過錯, 也不會向近親結婚上去考慮。
有權勢的人對案例進行更改
如果貴族裡面出現了畸形孩子, 為了不影響聲譽和地位, 他們要麼就是把孩子扔了, 就算他們把孩子繼續養著, 孩子也不會進入族譜, 這個孩子的記錄也會被隱匿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