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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高校科研管理新模式

摘要:智慧財產權、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管理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點, 探討未來的科研管理新模式, 創新性地提出構建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精准服務”, 即高水準、高品質的個性化服務、全譜系服務、全過程服務是很有必要的, 不再是論文、專利、項目數量的比拼。 這對高校科研管理人員提出了新要求—具備獨特的知識和技能的組合, 即科學、法律和商業的複合背景, 特別要加強與國際接軌。

關鍵字:智慧財產權;技術轉移;精准服務;科研管理

我國智慧財產權管理的現狀與不足

科學技術的本質是發現事物之間的聯繫,

它一直是人類認識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力量。 尤其是20世紀以來, 科學技術逐漸成為生產技術最重要的推動力, 也是人類進步的強大動力和基石。 鄧小平在1985年就肯定了馬克思說過的“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的觀點, 在1988年進一步提出了“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 這是結合歷史唯物主義認識論和科技發展現狀得出的科學論斷。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 我國不斷加強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投入, 科學研究隊伍日益壯大, 原始創新能力也不斷提升, 科技產出成果豐碩。 統計顯示:2007年至2017年10月, 我國科技人員發表的國際論文共被引用1, 935萬次, 與2016年統計時比較, 數量增加了29.9%, 超越英國和德國前進到世界第2位;中國高被引論文為20,
131篇, 占世界份額為14.7%, 數量比2016年時增加了18.7%, 世界排名保持在第3位, 占世界的份額提升了5.7個百分點。 中國的國際熱點論文數為703篇, 占世界總量的25.1%, 世界排名保持在第3位[1]。 我國研發人員的全職當量全世界第一, 相當於美國的兩倍多、俄羅斯的四倍多, “科技大國”的評價可謂當之無愧。

然而, 與發達國家比較, 中國研發投入的效益還有待進一步提升, 豐碩的基礎研究成果難以掩飾中國產業界存在的問題。 以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和“拉斯克臨床醫學獎”的青蒿素為例, 可謂中國在醫學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也是中國向世界證明醫學實力的一個視窗, 但由於歷史的原因, 中國青蒿素由於缺乏智慧財產權保護,

使得中國丟掉了金額多達幾十億美元的專利市場。 當時的科研人員對智慧財產權的概念還比較模糊, 缺乏明確的專利保護意識, 加上發達國家所設置的醫藥相關智慧財產權制度的門檻, 導致我們很大一部分的成果在論文發表前沒有得到及時進行的專利保護。 美國、瑞士等國家的研發機構和製藥公司便根據中國論文披露的技術在青蒿素人工全合成、青蒿素複合物、提純和製備工藝等方面進行了廣泛研究, 並申請了一大批改進和周邊技術專利。 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稱, 截至2011年世界衛生組織與諾華協議到期時, 諾華已經通過這一合約提供了七億人份的青蒿素類複方或聯合用藥[2]。 作為青蒿素原料與原創藥物發源地的中國,
這樣的現狀既令我們遺憾, 也值得我們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進行反思。

近年來, 我國對智慧財產權工作日益重視, 發明專利申請量增長迅猛, 2015年首次突破百萬件, 2016年增長達21.5%, 連續6年位居世界首位, 已經幾乎相當於美國的2.5倍。 但不可否認的是, 造成中國專利數量增加的決定性因素其實是政府部門和科研院所的政策導向。 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 “宣導創新文化, 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 ”專利數量的要求常常出現在各類政府部門的統計指標和科研專案結題要求中, 專利也可以作為職稱晉升或積分落戶的評價指標, 地方政府對專利申請授權給予獎勵和資助, 研究生畢業需要發表論文或申請專利等。

從管理角度而言, 對數量的統計和應用往往簡單直接, 但是這樣會導致我們忽視專利真正的價值。 專利的本質應是保護發明創造, 專利撰寫應是以訴訟為目的, 脫離本質和目的的專利必然會失去其商業價值。 因此, 科研成果的轉化必然不會隨著專利的激增而大量產生。

目前, 我國正處在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鍵時期, 智慧財產權在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對於高校而言, 則是未來科研管理工作的核心。 我們提出未來的科研管理應構建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精准服務”, 即高水準高品質的個性化服務、全譜系服務、全過程服務, 不再注重論文數量、專利申請數量和專案數量等量化指標, 實現管理重心的全面前移和下沉。

高校智慧財產權管理現狀

1.高校大部分缺乏專門的二級管理機構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高校仍未設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二級機構,而是在科技處或科研院等科研管理部門下設相關科室進行管理。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於公佈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公佈了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42所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而在42所“雙一流”高校中僅有7所設置了專門的二級機構負責智慧財產權和技術轉移的管理工作,分別是北京大學的科技開發部/產業技術研究院、清華大學的成果與智慧財產權管理辦公室和技術轉移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學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大學的創新創業與成果轉化工作辦公室、大連理工大學的技術研究開發院、武漢大學的科技成果轉化辦公室、鄭州大學的產業開發與科技合作院。

2.複合背景的專業人才寥寥無幾

科研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往往缺乏法律專業知識,對智慧財產權的研究還僅僅停留在過程管理和數量統計的表面。在管理過程中,往往側重於科研成果的統計、科研津貼的核查、科研獎勵的發放等方面,對專業性極強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往往因缺乏專業知識而有意無意地選擇回避[3]。目前,即使設立了專門的二級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還是以行政人員為主,缺乏足夠的專業技能來判斷發明是否具有潛在商業價值或在申請高品質專利方面提供增值服務,工作成效難以短時間內提高。這就導致我國高校從事技術轉移工作的人員很多都由研發人員自己“雙肩挑”完成,他們通常對技術轉移過程中的法律、資本、市場等一竅不通。而在國外最為優秀的成果轉化機構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中,彙集了智慧財產權管理、法務管理、商務行銷、財務、經紀等各類專業人才和複合型人才,他們分工明確,使技術轉移活動的價值產生倍增效應[4]。此外,管理組織機構和專業人才的不健全還會導致管理規章制度的不完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專業人才的缺失造成高校廣大科研人員只注重成果的創新,普遍忽視了相關智慧財產權的申請保護及權利的市場推廣,或者是專利品質低下導致的保護壁壘不足,從而容易被競爭對手繞開,最終結果就是高校大量的科研成果未能及時轉化為社會生產力,也沒有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

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精准服務

1.精准服務強調“個性化、全譜系和全過程”

科技發展水準已成為衡量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國家之間競爭力的主要指標,智慧財產權也已成為保持競爭力的關鍵性資源。未來科研管理的發展方向一定是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精准服務。這裡借用了“精准醫療”的概念,精准醫療是以個體化醫療為基礎、隨著基因組測序技術快速進步以及生物資訊與大資料科學的交叉應用而發展起來的新型醫學概念與醫療模式[5]。精准醫療的重點在於“精准”,不僅僅是提供基礎的醫療服務,更要重視疾病的個性化特徵和用藥的高度精准性。對於精准服務而言,重點同樣在“精准”,強調“個性化、全譜系和全過程”,組織機構的建立是前提,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保障,專業人才的培養和選用是核心。

第一,個性化要求針對不同地域、不同學科和處於不同階段的科研成果要區別對待,不能一視同仁。就技術轉移而言,各地方、各高校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學科優勢有側重地發展,形成有特色的方向,無所不為的轉化是不專業的、效率低下的。例如:美國斯坦福大學憑藉其在基礎科學和工程科學強大的優勢帶動了矽谷的興起,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依靠生物醫藥、植物科學等領域先進技術的就地轉移逐漸形成了“生物穀”[6]。作為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在人力資源配備、戰略規劃、收入分配和制度方面都應形成特點,對症下藥。第二,全譜系指服務要覆蓋高校人才的全系統,從青年教師、學術骨幹到學科帶頭人,滿足不同階段的人才和人才成長不同階段的需求。第三,全過程強調管理和服務必須前移和下沉,從上游抓起,從源頭入手。例如:智慧財產權管理,需要包括從立項跟蹤、專利撰寫、評估、增值、市場推廣到談判,而非僅僅在申請專利時提供一些諮詢服務。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可以將部分工作外包給各種服務機構,如專利事務所可以參與專業文獻的檢索和專利性的判斷,法律顧問可以協助起草技術許可合同,風投公司和諮詢公司可以參與評估專利價值和確定合適的商業模式。為了有效管理和避免潛在利益衝突,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應該成為有效聯繫科研人員與相關服務機構和企業之間的樞紐,負責各種合同或協定的談判,包括專利許可合同、選擇權合同、股權合同、保密協定、材料轉移協定、合作開發合同等,在產業化方面應促進與企業和投資者的積極合作[7]。這就要求管理人員需要同時具有科學研究、法律法規、市場轉化等方面的複合型背景。

2.複合背景、全球視野是未來高校科研管理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2015年8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解決了科技成果的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等問題,消除了科技成果轉化的掣肘。但要更加提倡科技成果轉移,不僅是在政策上激勵科研工作者,而且更要加強技術轉移人才特別是國際技術轉移專業人才的培養。而這恰恰是目前高校急缺的人才,也逐漸成為高校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過程中的瓶頸。

未來的高校科研管理人員,特別是從事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管理人員應該具備:第一,以自然科學碩士或博士學位作為起點,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熟悉科研的全過程;第二,具有MBA或法律方面的學位或相關培訓經歷;第三,在此背景下,經過幾年的工作積累,培養法律和商業判斷力,用於應對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技術轉移中的各種問題;第四,具備全球視野,擁有相關職業資格,如國內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和國際認可的國際註冊技術轉移經理人(Registered Technology Transfer Professional, RTTP)。

3.國際註冊技術轉移經理人是與國際接軌的有效途徑

對於正在掀起的新一輪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熱潮的中國而言,與國際對接是必然之選。RTTP在國際技術轉移行業獨具權威,由全球技術轉移經理人聯盟(Allian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 Professionals, ATTP)認證、考核及頒發,在全球幾十個國家通行有效。ATTP由普雷塞思技術轉移中心(PraxisUnico)、北美大學技術經理人協會(AUTM)、歐盟技術轉移經理人協會(ASTP-Proton)和澳大利亞知識商品化組織(KCA)四大技術轉移組織在2002年聯合發起,目前已有包括南非、瑞典、德國、日本、土耳其等國的10個成員加入。它成立的使命是在行業內統一、培訓和加強一種全球性的體系,包括初級、中級和高級的從業者,為他們從科學研究到市場的技術轉移中提供支援和幫助。RTTP自2002年推出,迄今全球只有三百多人通過資格考試,其中僅有一名中國人。

RTTP對處於不同階段的從業者提出了不同的申請要求:對於初級從業者(1年~4年),需要完成由ATTP聯盟成員或其認可的協力廠商機構授予的60個學分,以及用1,000字描述個人作出重大貢獻的技術轉移的相關成績,並且至少要在技術轉移領域從事相關工作滿3年;對於中級從業者(4年~8年),培訓的要求不限於RTTP的學分,也可以用其他認可的培訓經歷,對於個人的經驗、訓練和資格的評估將會基於個案的情況靈活進行;對於高級從業者(9年以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三項:第一,擁有機構的技術轉移相關的高級職位;第二,作為首席談判代表完成重大的許可或合作協定,或股權融資交易;第三,作為發起人或領導完成300萬美元以上的重大技術轉移案例;第四,為ATTP聯盟成員開發至少3門課程或研討班;第五,發表多篇與技術轉移專業相關的同行評議的、具有領導思想的論文。[8]

RTTP的申請認證全流程為技術轉移從業者提供了一套規範的框架體系,對從業者在知識、技能、角色、判斷力等方面的要求,也正是我國目前科技創新大環境下對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技術轉移人才的要求。但是,目前在世界範圍內,除斯坦福大學、麻省理工學院、紐約大學等幾所以技術轉移聞名的大學外,大部分大學很難在管理人員中找到在科學、法學、商學等多方面都接受過良好專業訓練的人才。所有這些技能在市場上都有很高的價值,而大學由於其特殊的背景,要得到這些人才只能以低於市場價的薪水和大型企業競爭。因此,這就需要高校想方設法突破培養、招募和薪資方面的限制。

2015年以來,國家密集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政策及指導意見,為科技成果轉移拓寬了道路,創造了史無前例的有利環境,更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2016年,全國技術市場的成交額首次突破了萬億美元,但是從結構上看,80%左右是企業進行轉讓和吸納的,高校、研究院所在轉化成果時還存在一些障礙。隨著政府日益充足的研發投入,已逐漸改變過去“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上游無水,下游造橋”的狀況,投入和產出應基本是正相關關係,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打通轉化管道,首先在管理上有所突破,加強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管理,更多與商業化服務掛鉤,以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為核心目的,不再比拼專利、論文、專案數量。對於提高科研管理人員整體能力水準,應從兩方面考慮:一是針對現有科研管理人員要加強培訓、派出學習交流;二是長期的人員儲備應從大學階段開始,培養複合型人才。值得我們借鑒的是,佛羅里達大學和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新設置了科研管理(Research Administration)碩士學位[9],對於申請者的本科學位方向沒有任何要求,課程除了常規的專案和經費管理、組織、統計等方面的內容,涉及法律法規、商業、合同等相關內容的課程占了相當的比重。(作者:王緯超 周輝,單位:北京大學科學研究部)

參考文獻:

[1]趙竹青.我國國際論文被引用次數上升至世界第二[EB/OL].(2017-10-31)[2017-11-03].http://gs.people.com.cn/cpc/n2/2017/1031/c345040-30873601.html.

[2]餘瀛波.青蒿素基本專利與我失之交臂[N].法制日報,2015-10-08(6).

[3]曲慧梅.高校智慧財產權管理問題研究[J].科學與財富,2015(11):201-201.

[4]劉群彥,邱韶晗.發達國家智慧財產權和技術轉移管理機制及啟示[J].中國高校科技,2015(5):46-49.

[5]徐鵬輝.美國啟動精准醫療計畫[J].世界複合醫學,2015(1):44-46.

[6]王謀勇.美國大學技術許可辦公室高效運行的關鍵因素分析及對我國的政策啟示[J].科技進步與對策,2010,27(12):35-40.

[7]縱剛,胡曉芳,趙保紅.探索和實踐國際化專業化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和科技成果轉化道路—上海生科院知產中心/上海盛知華智慧財產權服務有限公司智慧財產權轉化的成功案例概述[J].科技促進發展,2012(7):55-61.

[8]About the allian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 professionals[EB/OL].[2017-10-30]. http://attp.info/learn-about-attp/#techtrans.

[9]CourseSchedule[EB/OL].[2017-10-30].http://advanced.jhu.edu/academics/graduate-degree-programs/research-administration-4/course-schedule/.

《北京教育》雜誌

實現管理重心的全面前移和下沉。

高校智慧財產權管理現狀

1.高校大部分缺乏專門的二級管理機構

目前,我國絕大多數高校仍未設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二級機構,而是在科技處或科研院等科研管理部門下設相關科室進行管理。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於公佈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公佈了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42所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而在42所“雙一流”高校中僅有7所設置了專門的二級機構負責智慧財產權和技術轉移的管理工作,分別是北京大學的科技開發部/產業技術研究院、清華大學的成果與智慧財產權管理辦公室和技術轉移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學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大學的創新創業與成果轉化工作辦公室、大連理工大學的技術研究開發院、武漢大學的科技成果轉化辦公室、鄭州大學的產業開發與科技合作院。

2.複合背景的專業人才寥寥無幾

科研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往往缺乏法律專業知識,對智慧財產權的研究還僅僅停留在過程管理和數量統計的表面。在管理過程中,往往側重於科研成果的統計、科研津貼的核查、科研獎勵的發放等方面,對專業性極強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往往因缺乏專業知識而有意無意地選擇回避[3]。目前,即使設立了專門的二級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還是以行政人員為主,缺乏足夠的專業技能來判斷發明是否具有潛在商業價值或在申請高品質專利方面提供增值服務,工作成效難以短時間內提高。這就導致我國高校從事技術轉移工作的人員很多都由研發人員自己“雙肩挑”完成,他們通常對技術轉移過程中的法律、資本、市場等一竅不通。而在國外最為優秀的成果轉化機構和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中,彙集了智慧財產權管理、法務管理、商務行銷、財務、經紀等各類專業人才和複合型人才,他們分工明確,使技術轉移活動的價值產生倍增效應[4]。此外,管理組織機構和專業人才的不健全還會導致管理規章制度的不完善。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專業人才的缺失造成高校廣大科研人員只注重成果的創新,普遍忽視了相關智慧財產權的申請保護及權利的市場推廣,或者是專利品質低下導致的保護壁壘不足,從而容易被競爭對手繞開,最終結果就是高校大量的科研成果未能及時轉化為社會生產力,也沒有產生相應的經濟效益。

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精准服務

1.精准服務強調“個性化、全譜系和全過程”

科技發展水準已成為衡量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國家之間競爭力的主要指標,智慧財產權也已成為保持競爭力的關鍵性資源。未來科研管理的發展方向一定是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精准服務。這裡借用了“精准醫療”的概念,精准醫療是以個體化醫療為基礎、隨著基因組測序技術快速進步以及生物資訊與大資料科學的交叉應用而發展起來的新型醫學概念與醫療模式[5]。精准醫療的重點在於“精准”,不僅僅是提供基礎的醫療服務,更要重視疾病的個性化特徵和用藥的高度精准性。對於精准服務而言,重點同樣在“精准”,強調“個性化、全譜系和全過程”,組織機構的建立是前提,管理制度的完善是保障,專業人才的培養和選用是核心。

第一,個性化要求針對不同地域、不同學科和處於不同階段的科研成果要區別對待,不能一視同仁。就技術轉移而言,各地方、各高校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學科優勢有側重地發展,形成有特色的方向,無所不為的轉化是不專業的、效率低下的。例如:美國斯坦福大學憑藉其在基礎科學和工程科學強大的優勢帶動了矽谷的興起,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依靠生物醫藥、植物科學等領域先進技術的就地轉移逐漸形成了“生物穀”[6]。作為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在人力資源配備、戰略規劃、收入分配和制度方面都應形成特點,對症下藥。第二,全譜系指服務要覆蓋高校人才的全系統,從青年教師、學術骨幹到學科帶頭人,滿足不同階段的人才和人才成長不同階段的需求。第三,全過程強調管理和服務必須前移和下沉,從上游抓起,從源頭入手。例如:智慧財產權管理,需要包括從立項跟蹤、專利撰寫、評估、增值、市場推廣到談判,而非僅僅在申請專利時提供一些諮詢服務。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可以將部分工作外包給各種服務機構,如專利事務所可以參與專業文獻的檢索和專利性的判斷,法律顧問可以協助起草技術許可合同,風投公司和諮詢公司可以參與評估專利價值和確定合適的商業模式。為了有效管理和避免潛在利益衝突,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應該成為有效聯繫科研人員與相關服務機構和企業之間的樞紐,負責各種合同或協定的談判,包括專利許可合同、選擇權合同、股權合同、保密協定、材料轉移協定、合作開發合同等,在產業化方面應促進與企業和投資者的積極合作[7]。這就要求管理人員需要同時具有科學研究、法律法規、市場轉化等方面的複合型背景。

2.複合背景、全球視野是未來高校科研管理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2015年8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解決了科技成果的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分配權等問題,消除了科技成果轉化的掣肘。但要更加提倡科技成果轉移,不僅是在政策上激勵科研工作者,而且更要加強技術轉移人才特別是國際技術轉移專業人才的培養。而這恰恰是目前高校急缺的人才,也逐漸成為高校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過程中的瓶頸。

未來的高校科研管理人員,特別是從事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的管理人員應該具備:第一,以自然科學碩士或博士學位作為起點,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熟悉科研的全過程;第二,具有MBA或法律方面的學位或相關培訓經歷;第三,在此背景下,經過幾年的工作積累,培養法律和商業判斷力,用於應對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技術轉移中的各種問題;第四,具備全球視野,擁有相關職業資格,如國內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和國際認可的國際註冊技術轉移經理人(Registered Technology Transfer Professional, RTTP)。

3.國際註冊技術轉移經理人是與國際接軌的有效途徑

對於正在掀起的新一輪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熱潮的中國而言,與國際對接是必然之選。RTTP在國際技術轉移行業獨具權威,由全球技術轉移經理人聯盟(Allian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 Professionals, ATTP)認證、考核及頒發,在全球幾十個國家通行有效。ATTP由普雷塞思技術轉移中心(PraxisUnico)、北美大學技術經理人協會(AUTM)、歐盟技術轉移經理人協會(ASTP-Proton)和澳大利亞知識商品化組織(KCA)四大技術轉移組織在2002年聯合發起,目前已有包括南非、瑞典、德國、日本、土耳其等國的10個成員加入。它成立的使命是在行業內統一、培訓和加強一種全球性的體系,包括初級、中級和高級的從業者,為他們從科學研究到市場的技術轉移中提供支援和幫助。RTTP自2002年推出,迄今全球只有三百多人通過資格考試,其中僅有一名中國人。

RTTP對處於不同階段的從業者提出了不同的申請要求:對於初級從業者(1年~4年),需要完成由ATTP聯盟成員或其認可的協力廠商機構授予的60個學分,以及用1,000字描述個人作出重大貢獻的技術轉移的相關成績,並且至少要在技術轉移領域從事相關工作滿3年;對於中級從業者(4年~8年),培訓的要求不限於RTTP的學分,也可以用其他認可的培訓經歷,對於個人的經驗、訓練和資格的評估將會基於個案的情況靈活進行;對於高級從業者(9年以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中的至少三項:第一,擁有機構的技術轉移相關的高級職位;第二,作為首席談判代表完成重大的許可或合作協定,或股權融資交易;第三,作為發起人或領導完成300萬美元以上的重大技術轉移案例;第四,為ATTP聯盟成員開發至少3門課程或研討班;第五,發表多篇與技術轉移專業相關的同行評議的、具有領導思想的論文。[8]

RTTP的申請認證全流程為技術轉移從業者提供了一套規範的框架體系,對從業者在知識、技能、角色、判斷力等方面的要求,也正是我國目前科技創新大環境下對智慧財產權管理和技術轉移人才的要求。但是,目前在世界範圍內,除斯坦福大學、麻省理工學院、紐約大學等幾所以技術轉移聞名的大學外,大部分大學很難在管理人員中找到在科學、法學、商學等多方面都接受過良好專業訓練的人才。所有這些技能在市場上都有很高的價值,而大學由於其特殊的背景,要得到這些人才只能以低於市場價的薪水和大型企業競爭。因此,這就需要高校想方設法突破培養、招募和薪資方面的限制。

2015年以來,國家密集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的政策及指導意見,為科技成果轉移拓寬了道路,創造了史無前例的有利環境,更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2016年,全國技術市場的成交額首次突破了萬億美元,但是從結構上看,80%左右是企業進行轉讓和吸納的,高校、研究院所在轉化成果時還存在一些障礙。隨著政府日益充足的研發投入,已逐漸改變過去“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上游無水,下游造橋”的狀況,投入和產出應基本是正相關關係,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打通轉化管道,首先在管理上有所突破,加強以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管理,更多與商業化服務掛鉤,以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為核心目的,不再比拼專利、論文、專案數量。對於提高科研管理人員整體能力水準,應從兩方面考慮:一是針對現有科研管理人員要加強培訓、派出學習交流;二是長期的人員儲備應從大學階段開始,培養複合型人才。值得我們借鑒的是,佛羅里達大學和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新設置了科研管理(Research Administration)碩士學位[9],對於申請者的本科學位方向沒有任何要求,課程除了常規的專案和經費管理、組織、統計等方面的內容,涉及法律法規、商業、合同等相關內容的課程占了相當的比重。(作者:王緯超 周輝,單位:北京大學科學研究部)

參考文獻:

[1]趙竹青.我國國際論文被引用次數上升至世界第二[EB/OL].(2017-10-31)[2017-11-03].http://gs.people.com.cn/cpc/n2/2017/1031/c345040-30873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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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縱剛,胡曉芳,趙保紅.探索和實踐國際化專業化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和科技成果轉化道路—上海生科院知產中心/上海盛知華智慧財產權服務有限公司智慧財產權轉化的成功案例概述[J].科技促進發展,2012(7):55-61.

[8]About the allian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 professionals[EB/OL].[2017-10-30]. http://attp.info/learn-about-attp/#techtrans.

[9]CourseSchedule[EB/OL].[2017-10-30].http://advanced.jhu.edu/academics/graduate-degree-programs/research-administration-4/course-sched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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