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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萬曆年間,朝廷曾下令尼姑按豬肉價賣給老光棍們……

在古代中國幾千年歷史上, 歷來講究禮義廉恥, 尤其是儒家的那一套道德標準, 更是嚴格執行。 而且到了宋朝, 程朱理學盛行, 對男女大防更是嚴苛, 女子出嫁必須三從四德, 媒妁之言。 但是, 有一類女子卻是在這個限制之外, 那就是佛門女子, 也就是女尼。

尤其是元朝入主中原後, 帶來思想的混亂和世風日下, 禮義廉恥更是在女尼群體拋之腦後。 在元朝時期就經常發生, 少年, 學子進入寺廟而不得出的事件。 而朱元璋建立明朝後, 極力恢復程朱理學, 講究禮義廉恥, 教導臣民要有道德觀。

但是, 在寺廟女尼群體還是經常發生見不得人的事, 比如永樂年間, 一位少年進入寺廟, 被眾女尼所留, 最後瘦如乾柴而死, 女尼為了毀屍滅跡, 將其屍體肢解埋在寺廟裡。 後來到了天順年間, 有一位進京趕考的舉人, 到了一座寺廟, 結果幾個月都出不來, 最後骨瘦如柴, 沒有人形了。

而這種案例數不勝數, 為此, 明朝皇帝將女尼的年齡上升到59歲, 也就是59歲以下的女子不能做女尼。 與之配套的, 為了防止內部的混亂, 將和尚的年齡限制在20歲, 也就是20歲以上的男子不得做和尚。 但是, 這種政策並沒有遏制住這種混亂, 這種醜事還是不斷發生。

直到萬曆33年, 這位皇帝比較懶惰, 自己30年不上朝。 而這一年, 其派一位大臣, 叫做周儒教的巡視江南, 聽這名字就知道, 這人比較傳統。 其在蘇州巡視的時候, 就遇到了一件案子, 那就是尼姑留少年的事情。 而這位周儒教也是氣憤不已, 下令“以衡量准其肥瘠”, “每斤依照豬肉價錢賣給鰥夫”。 也就是說, 將這些尼姑, 按照當地的豬肉價格, 論斤稱, 賣給城裡長期找不到對象的老光棍。

這裡“鰥夫”就是指的喪偶或者長期沒有物件的老光棍, 如果一個女尼有100斤, 那麼如果豬肉像現在的15塊一斤, 那麼一個女尼也就是1500塊就能買到。 這個錢一般的老光棍還是出得起的, 這個方法出現後, 可謂是兩全其美, 既讓這些女尼消停了, 也解決了鰥夫的問題。 一時之間全國效仿, 但凡是女尼亂事, 直接按豬肉價格賣掉, 從此以後, 佛門清淨了很多。

(圖文來源網路)

(圖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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