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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紅包:2017年廈門重點發展產業人才31日前可申報個稅返還

廈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關於受理2017年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人才個稅返還申報的通知(廈經信人事〔2017〕102 號)明確:根據《中共廈門市委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廈委發〔2016〕4號)、《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技術人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獎勵辦事指南》, 廈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受理的2017年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人才個稅返還申報。

政策內容

符合《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的企業, 經相關產業主管部門認定, 其聘任的年薪(稅前)30萬元以上、擔任中層以上技術崗位的專業人才, 按人才工資薪金所得三年內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獎勵,

用於人才在廈購(租)房、購車、裝修、傢俱家電購置、培訓、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費支出。 《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改委根據我市產業發展需要牽頭制定公佈。

申報條件

(一)用人單位向廈門市經信局申報的專業人才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專業人才所屬用人單位的技術領域應符合產業指導目錄範圍, 由廈門市經信局確認;

2.專業人才在用人單位任職一年以上, 且申報時在職;

3.專業人才聘任的年薪(稅前)30萬元以上;

4.專業人才擔任中層以上技術崗位。

(二)按照政策檔要求只受理廈門市高端裝備製造產業、新材料產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產業技術人才個稅返還申報;其他類產業人才個稅返還申報請根據政策檔向相關單位申報。

申報材料

(一)書面材料

1.《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人才個稅返還申報表》;

2.用人單位對人才年度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崗位及企業符合產業指導目錄的說明(請逐項文字說明並以附件形式提供佐證材料, 加蓋公章);

3.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要求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4.其他相關附件:

(1)用人單位與人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任職檔(已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的不必另行提供)影本;

(2)稅務部門出具的人才"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記錄"原件(地稅視窗列印)。 2017年人才個稅返還申報計算起始時間在2016年1月1日之後, 如連續申報, 則次年年薪從上年年薪計算月份的次月起計算。

(3)人才的身份證件(或護照、臺胞證)的影本;

(4)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 以及其他能證明擔任中層以上技術崗位的專業人才的佐證材料。

5.外文材料請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並加蓋單位印章。

6.以A4規格按照順序裝訂成冊, 蓋騎縫章, 一式一份。

(二)電子材料

《廈門市重點發展產業人才個稅返還申報表》。

申報受理

(一)申報日期:截止日為2017年3月31日, 逾期不再受理。

(二)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市經信局組織人事處

連絡人: 蔡惠娟

聯繫地址:湖濱北路61號市府大院東樓804室

聯繫電話:2896833

E-mail:xmjxjrc@163.com

其他事項

(一)就高不重複原則。 根據《關於進一步激勵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措施》的規定, 以上獎勵視同市政府獎金, 專業人才如若申報了其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獎勵,

則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兌現。

(二)每年視情抽查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履職和用人單位資金撥付情況。 發現用人單位提供虛假材料或未按規定範圍使用獎勵資金的, 暫停用人單位一年的獎勵資金申報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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