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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100問(4)借條、欠條 不要再傻傻分不清

龐律師:有一個朋友借我一萬元, 我讓他寫借條時候沒有注意看, 他寫成欠款一萬元。 我想問問欠款和借款有什麼區別?我要不要找他換張借條呀?

答:現實生活中, 很多人分不清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在寫條子時候, 把借條寫成欠條, 把欠條寫成借條的情況經常有。

從法律上來說, 借條和欠條還是有非常大的不同。 區別如下:

1、法律效力不同

借條本身就證明借款關係存在, 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關係。 一般來說, 打官司的時候, 你只要出示借條, 就能證明張三借你的錢, 就應該還錢, 不需要證明張三為什麼借你的錢, 這就是所謂的借債還錢。

欠條是表明之前雙方存在一個債權債務關係, 比如因為買賣訂貨而欠錢、因為加工定做而欠錢、因為承運而欠錢, 也就是說, 欠錢不是無緣無故的, 必須有一個基礎理由。 當你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時候, 一定要向法官說明欠錢理由,

並舉出證據佐證, 才能得到法院支持, 才能要回來錢。

2、訴訟時效不同:三年和二十年

借條訴訟時效有兩種, 一種是約定了還款期限, 比如本借條, 說清楚了五月一日之前還錢, 那麼, 從2016年5月2日起, 訴訟時效是三年, 也就是到2019年5月1日。 另外一種是不寫還款期的, 訴訟時效是二十年, 也就是說, 從借款的次日起20年內, 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 可以起到最大的保護作用。

欠條如果注明了還清款項的時間, 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時間次日起三年;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時間, 那就從寫欠條的那一天起三年。

訴訟時效的意思就是你打官司的時候, 如果在訴訟時效之內, 法官會判決對方還錢, 如果不在訴訟時效之內, 法院不會判決對方還錢。

也就是說, 超出了訴訟時效, 對方不還錢, 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你這張借條存在很多問題, 比如錢是否已經給、是否有利息等。 當然, 最重要的是把借條寫成了“欠條”, 一旦將來要打官司, 會說不清楚。

因此, 建議你換一張借條, 可以在下週三聽講座, 怎麼寫一張最有法律效力的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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