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到店裡買衣服, 沒付錢就將試穿的衣服穿走了, 店主次日卻偶遇了這名顧客, 將其抓個正著。 18日, 記者獲悉, 該顧客因構成盜竊的違法行為被處行政拘留。
15日16時30分左右, 在城區北門路經營一家服裝店的朱老闆發現自家一件標價2000餘元的男士皮夾克不見了。 他調取店內監控發現, 是一名穿黑衣服的老年男性顧客偷偷穿走了, 並未付款。 次日15時許, 朱老闆在店內忙活, 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店門前, 他仔細一瞧, 正是前一天那名偷衣賊。 他立即攔下對方並報警。
在東寶公安分局龍泉派出所內, 該老年男性顧客很快承認了盜竊衣服的事實。
查實後, 該所依法給予李某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來源:荊門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