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江歌案”在日本開庭審理。 12月10日, 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在東京池袋的淺草公會堂接受媒體採訪。 江媽稱目前不知道劉鑫是否會出庭作證, “她早就說她會出庭, 但她不站到法庭之前, 我不會相信。 ”而江秋蓮前任代理律師大江洋平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說, 劉鑫是否出庭對案件審判並不會產生多大影響。
2016年11月3日淩晨, 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東京中野區公寓被刺傷頸部身亡, 兇手是江歌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 為了給女兒討公道, 江秋蓮於2017年8月14日在國內發起簽名活動, 請求日本法院判處陳世峰死刑。
案發時是否存在劉鑫人為鎖門?
劉鑫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回憶, 聽到江歌第一聲尖叫就去推門, 推開30公分被一股力推了回來, 第二次再推就推不動了。
而江秋蓮認為是劉鑫先進屋反鎖了門, 阻斷了江歌的逃生之路。 “因為日本的門, 不從裡面反鎖、不用鑰匙鎖死, 從外面是可以打開的。 ”她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
案發時劉鑫是否聽見門外有聲音?
據朝日新聞報導, 住在隔壁公寓的一個50多歲的女性, 在案發當時聽到“有女人一陣尖叫的聲音, 然後一下安靜了, 然後又聽見悲鳴聲, 好像有男有女。 ”
劉鑫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說, 在廁所換褲子時聽到江歌在外面“啊”了一聲, 隨後就去開門, 但門被彈了回來。 她表示, “當時外面什麼聲音都沒有, 如果真的有聲音的話, 我就知道是誰了。 鄰居說聽到有人在外面喊得很慘,
兇器(刀)從何而來?
律師大江洋平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 陳世峰承認殺害了江歌, 但否認刀是自己事先準備的, 而是江歌帶在身上的。 “他(陳世峰)否認自己是有計劃的。 ”
大江洋平說, 根據劉鑫供詞, 她表示沒有看到刀是陳世峰準備的, 還是江歌攜帶的。
如果刀是江歌攜帶的, 量刑存在兩種可能性:
(1)兩人爭吵時, 陳世峰正當防衛, 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2)在爭吵過程中, 陳世峰過失殺人致人死亡。
陳世峰的殺人動機?
首先, 陳世峰是是沖著劉鑫去的還是江歌去的?
江秋蓮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說, 如果陳世峰一開始遇到的是劉鑫江歌兩個人, 或者劉鑫開門露面, 那麼兩個人生還的可能性更大;但劉鑫始終表示, 案發時自己沒有鎖門, 導致自己沒法出去, 她也不知道門外的是陳世峰。
其次, 陳世峰是蓄意謀殺還是過失殺人?
按照日本法律, 過失致死和蓄意殺人的罪名都是故意殺人罪, 但兩者的行為評價不同,
對於江歌案, 中國法律可以為她做些什麼?
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 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 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 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
以江歌案為例, 該案發生在日本, 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為中國人, 也會根據屬地原則, 依據日本的刑事法律對其行為進行審判。
但不少網友也提出了“華人犯罪, 中國法律還能否對其進行追責?”的疑問。
關於這一問題, 就江歌案件而言, 根據中國刑法第十條規定, 劉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處罰後, 中國司法機關仍可依法對其享有追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