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實習期內記滿12分——註銷,
降級
實習期, 就是新領駕駛證的第一年。
實習期內記滿12分, 將被註銷實習准駕車型的駕駛資格。 被註銷後, 要重新申請全科考試。 例如:王某持有C1駕駛證, 在實習期間他兩次沖紅燈, 被記滿12分, 將被註銷C1准駕車型。
如果被註銷的不屬於最高准駕車型, 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將被降級。
八個字:“滿分註銷、關聯降級”, 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啦!
第二類:超過有效期1年未換證(未滿3年)——註銷可恢復
切記,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1年沒有換證, 就會被註銷哦!但如果沒有超過3年的, 還是可以恢復的。 但駕駛人必須通過科目一考試。
如何解除“註銷可恢復”?駕駛人到車管所領取並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預約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後到車管所領取駕駛證。 所需資料:駕駛證原件、駕駛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影本、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3年都沒有換證, 對不起, 直接註銷!如果要重新申領駕駛證, 必須在滿70周歲前, 通過所有的科目考試(但可免長途考試)。 後果相當嚴重啊!
舉個例子:張某駕駛證有效期至2014年2月5日, 過了2015年2月5日, 就是註銷可恢復, 須在2017年2月5日前參加科目一考試, 合格後可恢復駕駛資格;如果超過2017年2月5日都未換證, 就直接註銷, 必須參加全科考試合格後恢復了。
有毒駕行為,
或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駕駛人,
將被註銷駕駛證。
法律規定: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 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不得申請駕駛證。
第五類:延長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註銷
A1、A2、A3、B1、B2的駕駛證,
例如:趙某A2駕駛證核發日期為2017年5月1日, 在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的實習期內, 有11分扣分記錄, 實習期延長至2019年5月1日。 如果在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內, 又有扣6分以上的記錄, 將被登出A2准駕車型。
在此, 小艾提醒所有實習期的新手駕駛員們, 一定要謹慎開車, 小心剛到手的本本就被收回去了哦!
第六類:連續3個記分週期不清分——降級
A1、A2、A3、B1、B2的駕駛證, 如果有記分, 每年須參加學習進行審驗。 如果連續3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 將註銷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 駕駛人於30日之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所謂“註銷其最高准駕車型的駕駛資格”,其實就是降級。例如,對持有A2准駕車型的駕駛人,連續3個記分週期未參加審驗,應註銷其A2的准駕車型,並降級為B1B2的准駕車型。
第七類: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降級
A1、A2、A3、B1、B2的駕駛證,如果一個記分週期記滿12分,須參加滿分學習考試後,辦理降級換證手續。降級後的准駕資格為A、B類的,還須參加審驗學習。
例如:張某准駕資格為A2,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記分週期內,兩次沖紅燈記滿12分,參加滿分學習考試後,准駕資格降為B1B2。而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還必須參加審驗學習,進行駕駛資格B1B2審驗。
第八類:發生交通死亡事故——降級
A1、A2、A3、B1、B2證的駕駛人,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註銷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駕駛人須在30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所謂“註銷其最高准駕車型的駕駛資格”,其實就是降級。例如,對持有A2准駕車型的駕駛人,連續3個記分週期未參加審驗,應註銷其A2的准駕車型,並降級為B1B2的准駕車型。
第七類: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12分——降級
A1、A2、A3、B1、B2的駕駛證,如果一個記分週期記滿12分,須參加滿分學習考試後,辦理降級換證手續。降級後的准駕資格為A、B類的,還須參加審驗學習。
例如:張某准駕資格為A2,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記分週期內,兩次沖紅燈記滿12分,參加滿分學習考試後,准駕資格降為B1B2。而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還必須參加審驗學習,進行駕駛資格B1B2審驗。
第八類:發生交通死亡事故——降級
A1、A2、A3、B1、B2證的駕駛人,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註銷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駕駛人須在30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