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訴離婚卻“被負債”, 丈夫在庭審中拿出虛假證據並指使證人王某出庭作證, 被辦案法官巧妙識破。 近日, 安塞區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 認定其丈夫提供的證據系偽造, 依法駁回了分割該項“債務”的請求。
2017年10月, 周某將丈夫鮑某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訴訟中, 鮑某提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 向朋友王某借款11萬元用於生活需要, 至今未還, 要求妻子共同償還, 但妻子表示對此“借款”並不知情。 庭審中, 證人王某出庭發言前, 法官依法向他釋明作證的義務及作偽證的法律後果。
庭審即將結束時, 周某提出申請鑒定借條形成時間的請求。 此時, 只見王某及鮑某神色緊張。 法官警覺地再次向王某詢問, 並再次釋明作偽證的法律後果, 告知偽證行為不僅會妨礙案件的正常審理, 會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嚴重的話將需承擔刑事責任。
庭審末尾階段, 懾于法律威嚴, 王某經過思想鬥爭, 主動向法官說出事實的真相, 承認不存在借款的事實, 是鮑某讓他到法庭作虛假的證言。 最終, 在法律和證據面前, 鮑某承認, 其為了多分財產提供虛假證據並指使他人作偽證的事實。 鮑某及王某當場書寫悔過書, 承認了錯誤。
最終, 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判決, 認定其丈夫提供的證據系偽造, 依法駁回了分割該項“債務”的請求。
點評:誠信不僅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 更是法律上必須遵循的規則。 切不可無中生有, 在自己的誠信檔案上留下不光彩的一筆。 (鐘華 張生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