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軍入關是明清鼎革時期最重要的歷史事件。
為了籠絡人心,
清軍入關之後,
順治元年(西元1644年),
當小皇帝福臨在北京登極不久,
就由攝政王多爾袞發佈上諭,
痛陳明末三餉加派弊端。
所謂的三餉加派,
就是“遼餉”、“剿餉”和“練餉”,
是為應付東北的明清戰局、鎮壓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起義軍,
以及編練地方武裝而收取的賦稅。
明末農民起義軍如火如荼的重要原因,
就是因為三餉加派太重,
民不聊生。
多爾袞指出, 由於三餉實為弊政, 自本年起, 清政府將會在正賦之外一切加派盡行蠲免。 不過, 這只是一點客套話, 根本沒有實行。 順治三年四月, 上諭稱:正賦“自順治四年正月初一日起, 俱照前朝萬曆四十八年則例徵收, 天啟、崇禎時加派, 盡行蠲免。 ”這就是說, 停征的只是三餉中的剿餉和練餉, 可剿餉早於崇禎十三年1640明廷已下詔停征了。 可見, 數額最大、也是危害百姓最烈的萬歷時加派的遼餉仍沿襲不變。
三餉被悄悄地納入到正賦之中, 還得了一個不加賦的好名聲。 據學者統計, 從順治初年到乾隆年間, 清代田賦額所經歷的變化為:明萬曆初年田賦數加24%的九厘銀,
對於這種不停加派的改革, 有一個專有的名詞:“黃宗羲定律”。 是指每一次財政改革, 最終都會導致雜稅加派,
唐代兩稅= 租庸調+ 橫征(法外之征)
明代一條鞭法=(租庸調+ 橫征) + 橫征uw
清代攤丁入畝= (租庸調+ 橫征+ 橫征)+ 橫征
這大約就是中國財政改革的根本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