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版“維密秀”的比賽後臺溫度較低, 一些選手穿上了羽絨服保暖。 (東方IC/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12月21日《南方週末》)
日前, 《人民日報》評論《“兒童維密秀”令人痛心》痛批“兒童維密秀”。
正方:
看不出“兒童維密秀”有什麼明顯的問題, 不就是童模走秀嗎?“法無禁止皆許可”, 目前, 並沒有法律禁止未成年人從事模特行業。 唯一擦點邊的是,
反方:
摘抄一段“寶貝模特網”的宣傳通稿, 看看有無問題:2017年12月3日15時許, 吉林長春淨月喜來登酒店, 兒童版“維密秀”精彩上演, 童模身材氣質均不輸成人……數十位來自吉林各地區3至15歲的選手參賽, 其中泳裝大賽被戲稱為“兒童版維密秀”。 讓3至15歲的未成年女童穿著分體泳衣是何用心?賣點居然是“童模身材氣質均不輸成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禁止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
正方:
兒童為什麼不能展示自身身材氣質之美?魯迅說一部《紅樓夢》, “道學家看見淫, 才子看見纏綿”, 又諷刺某些人“一見短袖子, 立刻想到白胳膊”。 依我之見, 並非這些展示自身身材氣質的童模有什麼問題, 而是某些成年人看待童模心態不正, 雞蛋裡挑骨頭, 上綱上線, 把純潔的童模走秀硬往色情上靠。 如果穿分體內衣都不行的話, 成年模特的維密秀也理應禁止。
反方:
維密秀與“兒童維密秀”能等同嗎?成年模特與童模能等量齊觀嗎?成年人能做的事兒童都能做嗎?在維密秀上, 模特衣著暴露, 穿著分體內衣, 第一這些模特是成年人, 第二維密秀本來就是以推廣品牌、推廣新款內衣為目的的事件行銷。
正方:
未成年人穿著分體內衣走秀或不合適, 可以通過行業自律或立法監管的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 但我們並不能因噎廢食, 把髒水與孩子一起倒掉, 童模行業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首先, 童裝產業確實有通過展示擴大知名度的需要。 淘寶賣服裝的小店家催生了一個行業“淘寶模特”, 讓這些人試穿後拍照上傳, 供買家參考, 自然也有“淘寶童裝模特”。 其次, 就童模行業而言,
反方:
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 童模行業應該有適當監管, 不僅僅是兒童不能穿分體內衣走秀、不能衣著暴露於公眾注目之下, 還應該明確:“性感”“誘惑”都絕不應是3至15歲這個年齡的女童該有的形容詞, 不能迎合成年人戀童癖與“蘿莉控”的變態心理需求。 應該禁止組織女童參與選美活動。 家長也要增強保護孩子的意識, 不要為了一點名利而毀掉孩子的童真。
【點評者說】很可能某些不良商家就是想借著“兒童維密秀”、借著衣著暴露的童模炒作了, 這些人的邏輯是, “商業炒作不怕罵, 就怕沒人理”。 法律與社會不能放過這些不良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