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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爭議 “兒童維密秀” 當禁?

兒童版“維密秀”的比賽後臺溫度較低, 一些選手穿上了羽絨服保暖。 (東方IC/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12月21日《南方週末》)

日前, 《人民日報》評論《“兒童維密秀”令人痛心》痛批“兒童維密秀”。

“兒童維密秀”主辦者, 模仿國外女性內衣品牌“維多利亞的秘密”的秀場, 讓3至15歲的幼小模特們化了濃妝, 做了頭髮, 穿著綴有羽毛、頗為暴露的分體內衣走T台。 文章質問:看到這些還長著圓鼓鼓肚皮、尚未發育的小女孩, 踩著頗為彆扭的高跟鞋, 在大人引導下擺出一些“成熟”姿勢, 自我感覺良好, 著實令人痛心而費解, 這樣的“審美”, 究竟是展現兒童之美, 還是迎合某些成人的低級趣味?問題來了:“兒童維密秀”乃至童模行業正當與否?應該存在嗎?

正方:

看不出“兒童維密秀”有什麼明顯的問題, 不就是童模走秀嗎?“法無禁止皆許可”, 目前, 並沒有法律禁止未成年人從事模特行業。 唯一擦點邊的是,

國家廣電總局在2006年對電視選秀做出規定, 參賽選手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 舉辦未成年人參與的賽事活動必須單項報批。 但“兒童維密秀”並非電視選秀, 也難在禁止之列。 再說, 童星參演影視劇、唱歌的多了去了, 金銘參演瓊瑤劇《雪珂》時才十歲, 小戲骨版《紅樓夢》飾演者全是00後小朋友。

反方:

摘抄一段“寶貝模特網”的宣傳通稿, 看看有無問題:2017年12月3日15時許, 吉林長春淨月喜來登酒店, 兒童版“維密秀”精彩上演, 童模身材氣質均不輸成人……數十位來自吉林各地區3至15歲的選手參賽, 其中泳裝大賽被戲稱為“兒童版維密秀”。 讓3至15歲的未成年女童穿著分體泳衣是何用心?賣點居然是“童模身材氣質均不輸成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禁止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

這種表演已涉嫌違法。

正方:

兒童為什麼不能展示自身身材氣質之美?魯迅說一部《紅樓夢》, “道學家看見淫, 才子看見纏綿”, 又諷刺某些人“一見短袖子, 立刻想到白胳膊”。 依我之見, 並非這些展示自身身材氣質的童模有什麼問題, 而是某些成年人看待童模心態不正, 雞蛋裡挑骨頭, 上綱上線, 把純潔的童模走秀硬往色情上靠。 如果穿分體內衣都不行的話, 成年模特的維密秀也理應禁止。

反方:

維密秀與“兒童維密秀”能等同嗎?成年模特與童模能等量齊觀嗎?成年人能做的事兒童都能做嗎?在維密秀上, 模特衣著暴露, 穿著分體內衣, 第一這些模特是成年人, 第二維密秀本來就是以推廣品牌、推廣新款內衣為目的的事件行銷。

“兒童維密秀”想幹什麼?讓3至15歲的女童穿著分體內衣, 難道為了吸引同齡人買這些內衣?不怕吸引戀童癖嗎?中國未成年人保護現狀是, 在防範兒童免受戀童癖侵擾方面意識欠缺、措施闕如。 “兒童維密秀”是明證。

正方:

未成年人穿著分體內衣走秀或不合適, 可以通過行業自律或立法監管的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 但我們並不能因噎廢食, 把髒水與孩子一起倒掉, 童模行業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首先, 童裝產業確實有通過展示擴大知名度的需要。 淘寶賣服裝的小店家催生了一個行業“淘寶模特”, 讓這些人試穿後拍照上傳, 供買家參考, 自然也有“淘寶童裝模特”。 其次, 就童模行業而言,

像童星一樣, 給兒童提供了一個成名與變現的途徑, 家長樂意, 市場埋單, 有何不可?

反方:

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出發, 童模行業應該有適當監管, 不僅僅是兒童不能穿分體內衣走秀、不能衣著暴露於公眾注目之下, 還應該明確:“性感”“誘惑”都絕不應是3至15歲這個年齡的女童該有的形容詞, 不能迎合成年人戀童癖與“蘿莉控”的變態心理需求。 應該禁止組織女童參與選美活動。 家長也要增強保護孩子的意識, 不要為了一點名利而毀掉孩子的童真。

【點評者說】

很可能某些不良商家就是想借著“兒童維密秀”、借著衣著暴露的童模炒作了, 這些人的邏輯是, “商業炒作不怕罵, 就怕沒人理”。 法律與社會不能放過這些不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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