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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慘案時日軍無惡不作,日本資料卻這樣記載:簡直無恥

1928年5月3號, 濟南城內開始了新的一天, 熙熙攘攘的街道, 車水馬龍。 但是這樣的寧靜沒有持續多久, 上午9點左右, 一聲槍響打破了寧靜。 一名中國士兵在街頭被日軍無故射殺。 接著日軍開始向濟南城內的中國軍人不宣而戰 。

我軍九十二師和九十三師奮起反擊, 到最後雙方爆發了巷戰。 蔣介石知道後卻立馬發出命令, 讓中國軍隊停止反抗, 並且派人與日軍進行交涉。 但是日軍卻不顧國際道義, 在城內依然大肆進攻中國軍隊。

5月11日, 中國軍隊撤退, 日軍進城, 為了顯示出所謂的“國威”, 日軍在濟南城內進行大肆屠殺。 日軍在城內見人就殺, 短短時間內, 日軍就在濟南城內屠殺我同胞1.7萬, 一時間濟南城血流成河, 慘不忍睹。

面對曾經犯下的滔天大罪, 日本人又是怎麼來記載的呢?

關於日軍為何與中國軍隊發生戰鬥, 日軍是這樣記載的:“由於南軍侮辱日本國旗、張貼排日傳單、故意與日軍交叉行軍等事件的發生, 從5月3日晨, 由小部隊的衝突致使商埠各處發生了戰鬥, 並展開了巷戰。 ”

“5日發現在3日被南軍慘殺的日本僑民男女屍體9具, 日本軍民憤慨達到了頂點。 師團長根據政府及總參謀長的積極意圖,

為保持我軍威信, 向南軍總司令發出最後通牒”。

這就是日本關於濟南大屠殺的文獻記載以及解釋。 他們在中國的土地上, 屠殺我同胞, 到最後竟然說是中國人的原因。 能夠做到這個地步, 也算是無恥之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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