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 有些收入低的人可能住在破舊的危房裡, 不僅會給生活帶來不便, 還可能遭遇房子隨時倒塌的危險。 所以, 這些人肯定要想辦法籌錢重建房子, 不然有生命危險。 可是, 現在的農村不像以前, 不是有錢就能建房, 還要滿足相關標準。 那麼, 究竟有哪些標準呢?
第一項標準, 要按照建房的規範行事, 比如房子面積高度等都要符合這些規範, 不能超越相關界限。
第二項標準, 要向集體提交申請, 並被審批通過。 在農村, 土地不是屬於某個人, 而是屬於國家, 屬於相關的集體。 雖然, 每戶人都能拿到房產證, 可是並不意味著土地屬於某戶家庭。
第三項標準, 建房所用土地必須是建房用地, 而不是耕種用地, 否則就是申請也不會批准, 就算建好房屋也是違建。
只要符合以上標準, 就可以對危房進行修整重建, 而且在提交相關申請之後, 還能得到危房補貼, 所以有危房的農村人不用擔憂, 只要儘快籌到資金, 就能把危房變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