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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查實,豈能判死?觸怒皇帝被貶官!

李朝隱秉公執法, 令權貴膽寒。

司法是一個國家伸張正義的防線, 所謂“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在一個公正的、先進的、自由的社會,

每個公民都擁有受國家保護的基本人權。 但是, “徒法不能以自行”, 法律的尊嚴要靠正直的執法者來維護。

看看中國古代這位鐵面無私“為國惜法”的清官所表現出來的鐵骨錚錚!令人敬佩不已!

未經查實 不宜判死

唐朝的李朝隱, 年少時就中了明法科的舉人, 歷任侍御史、大理卿、吏部侍郎等, 以清正廉明、剛正不阿著稱。

神龍年間, 權臣武三思迫害異己, 構陷功臣敬暉、桓彥范、張柬之等五人。 武三思黨羽侍御史鄭愔請求判處這五人死刑, 在這事關生死的關鍵時刻, 時任大理丞的李朝隱挺身而出, 堅持“沒有經過審理查實, 不宜輕易用刑法(來處置他們)。 ”他因此觸怒了唐中宗, 被貶官流放嶺南。 由於宰相韋巨源、中書令李嶠等人對唐中宗說“朝隱素清正,

一日遠逐, 恐駭天下”, 才得以免逐, 被貶為山西聞喜縣令。

鐵面無私 皇帝嘉勉

後來, 李朝隱任侍御史。 當時, 宦官當政, 未經正式程式非法任命了許多官員, 李朝隱彈劾罷免了許多這樣不合格的官吏。 不久, 他改任長安令, 有個叫閭興貴的宦官來找他走後門, 李朝隱鐵面無私, 嚴肅回絕了他。 唐睿宗知道這件事後很高興, 對李朝隱說:“你作為主政京城的官員能夠做到這樣, 我還有什麼可憂慮的呢?”又下制曰:“長安令李朝隱, 德義不回, 清強自遂, 亟聞嘉政, 累著能名。 朕規誡前古, 勤求典憲, 能副朕意, 實賴斯人, 古稱遺直, 複見於今。 思欲旌其美行, 予以嘉獎。 ”

秉公執法 權貴膽寒

有一次, 安成公主的家僕侵奪了百姓的田地,

李朝隱秉公執法, 拘捕了公主的家僕並給予處罰。 還有一次, 太子舅舅的家丁恃勢侵害百姓, 李朝隱予以拘捕並處罰, 說:“此而不繩, 何以為政?”從此, 權貴們再也不敢恃勢胡為了。 唐玄宗知道後下旨對他慰問嘉勉。

開元年間, 李朝隱任吏部侍郎, 主持工作公正平允, 得到了當時官吏和百姓的高度稱讚。 他素有公直之譽, 每當御史大夫職位出現空缺時, 當時的輿論就推舉他。

“為國惜法, 期守律文, 非敢以法隨人。 ”這是李朝隱斷案時說的一句話, 意思是:作為司法官員, 應該為了國家珍惜和愛護法律, 期望堅守法律條文, 不敢使法律因人而異, 體現出中國古代司法者的職業道德和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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