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隱秉公執法, 令權貴膽寒。
司法是一個國家伸張正義的防線, 所謂“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在一個公正的、先進的、自由的社會,
看看中國古代這位鐵面無私“為國惜法”的清官所表現出來的鐵骨錚錚!令人敬佩不已!
未經查實 不宜判死唐朝的李朝隱, 年少時就中了明法科的舉人, 歷任侍御史、大理卿、吏部侍郎等, 以清正廉明、剛正不阿著稱。
神龍年間, 權臣武三思迫害異己, 構陷功臣敬暉、桓彥范、張柬之等五人。 武三思黨羽侍御史鄭愔請求判處這五人死刑, 在這事關生死的關鍵時刻, 時任大理丞的李朝隱挺身而出, 堅持“沒有經過審理查實, 不宜輕易用刑法(來處置他們)。 ”他因此觸怒了唐中宗, 被貶官流放嶺南。 由於宰相韋巨源、中書令李嶠等人對唐中宗說“朝隱素清正,
後來, 李朝隱任侍御史。 當時, 宦官當政, 未經正式程式非法任命了許多官員, 李朝隱彈劾罷免了許多這樣不合格的官吏。 不久, 他改任長安令, 有個叫閭興貴的宦官來找他走後門, 李朝隱鐵面無私, 嚴肅回絕了他。 唐睿宗知道這件事後很高興, 對李朝隱說:“你作為主政京城的官員能夠做到這樣, 我還有什麼可憂慮的呢?”又下制曰:“長安令李朝隱, 德義不回, 清強自遂, 亟聞嘉政, 累著能名。 朕規誡前古, 勤求典憲, 能副朕意, 實賴斯人, 古稱遺直, 複見於今。 思欲旌其美行, 予以嘉獎。 ”
秉公執法 權貴膽寒有一次, 安成公主的家僕侵奪了百姓的田地,
開元年間, 李朝隱任吏部侍郎, 主持工作公正平允, 得到了當時官吏和百姓的高度稱讚。 他素有公直之譽, 每當御史大夫職位出現空缺時, 當時的輿論就推舉他。
“為國惜法, 期守律文, 非敢以法隨人。 ”這是李朝隱斷案時說的一句話, 意思是:作為司法官員, 應該為了國家珍惜和愛護法律, 期望堅守法律條文, 不敢使法律因人而異, 體現出中國古代司法者的職業道德和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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