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的田超和46歲的田俊是親兄弟, 他們花了500多萬元與人合夥, 成立了一家名為“匯盈天下”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準備大幹一番, 可最終的結果卻落得個人財兩空。 原來, 這家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最後因資金鏈斷裂而關停。 今天(18日)上午, 開福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與人合夥開設投資公司
兩兄弟負責管理運營
2014年年初, 田俊、田超兩兄弟在北京出差時, 認識了所謂的“企業家”吳永華, 對方關於外匯交易的理念讓田俊、田超兩人很是心動。 半年後, 三人決定共同出資在長沙成立一家投資公司。
在這家註冊資本為1000萬的公司中, 田俊、田超分別出資250萬元, 各占股25%, 吳永華出資500萬元, 占股50%。 三人約定, 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運營由田俊、田超兩兄弟共同負責, 吳永華則負責資金的安全和投資。
之後, 匯盈天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租用了芙蓉中路某高檔寫字樓作為辦公場所, 並利用開展紅酒會、座談會、專業知識講座等方式, 以10%到24%不等的年收益吸引不特定的公眾投資。
有如此高的年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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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開設的公司經營範圍是不能吸收公眾存款的, 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 田俊、田超仍然抱著僥倖心理鋌而走險。 可惜好景不長, 一年時間不到, 這個包裹著“高額收益”的泡沫最終破裂。
為躲避追債玩“失聯”
資金進入合夥人私人帳戶
直到此時,田俊、田超兩兄弟才如夢方醒。由於多名受害人向開福區湘雅路派出所報案,為了躲避受害人的追債,田俊、田超逃往深圳,玩起了“失聯”。
2016年12月,田俊、田超最終在深圳被警方抓獲歸案。經鑒定,兩人開設的匯盈天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累計向60名被害人吸收資金3304.5萬元,支付投資人利息僅488.9萬元。面對指控,田俊田超將責任都推給了公司合夥人吳永華。
對此公訴人表示,田俊、田超開設公司時,其經營範圍就已經十分明確,在明知匯盈天下並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他們仍然大肆宣傳,並向公眾吸收存款,達到數額巨大。
此後,控辯雙方對該案的投資金額、被告人是否系主犯等問題展開了辯論,經過三個小時的審理,由於該案案情重大複雜,審判長決定休庭合議,擇期進行宣判。
為躲避追債玩“失聯”
資金進入合夥人私人帳戶
直到此時,田俊、田超兩兄弟才如夢方醒。由於多名受害人向開福區湘雅路派出所報案,為了躲避受害人的追債,田俊、田超逃往深圳,玩起了“失聯”。
2016年12月,田俊、田超最終在深圳被警方抓獲歸案。經鑒定,兩人開設的匯盈天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累計向60名被害人吸收資金3304.5萬元,支付投資人利息僅488.9萬元。面對指控,田俊田超將責任都推給了公司合夥人吳永華。
對此公訴人表示,田俊、田超開設公司時,其經營範圍就已經十分明確,在明知匯盈天下並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他們仍然大肆宣傳,並向公眾吸收存款,達到數額巨大。
此後,控辯雙方對該案的投資金額、被告人是否系主犯等問題展開了辯論,經過三個小時的審理,由於該案案情重大複雜,審判長決定休庭合議,擇期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