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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加快推進居民用電戶表改造 每年減輕負擔約5億元

陝西傳媒網訊為滿足居民用戶合理用電需求, 規範居民用電價格管理,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 經省政府同意, 陝西省物價局、省住建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快推進我省居民用電戶表改造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省內電網企業履行供電到戶責任, 加快實施居民用電戶表改造工作, 力爭2018年完成主要改造任務, 2019年底前全省基本實現抄表到戶全覆蓋, 農村居民用戶智慧電錶普及率達到100%。

《通知》指出各級住建部門對新建居民社區要嚴格執行有關設計標準規範, 制定指導居民社區供配電設施建設驗收移交等相關規定,

確保從政策源頭杜絕省內出現新的居民社區合表用戶;對既有不願進行戶表改造的社區單位和業主委員會(前期物業), 要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協調化解相關矛盾後確保順利移交。

《通知》強調電網企業在實施居民用電戶表改造過程中, 不得向用戶收取任何費用, 因改造增加的成本費用納入下一監管週期輸配電價或銷售電價予以疏導, 戶表改造完成後居民用電恢復執行我省居民目錄電價。

為進一步調動戶表改造工作參與各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確保改造任務如期完成, 切實減輕居民用戶電費負擔, 通知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 省內未完成戶表改造工作的居民社區居民終端用電價格統一執行陝西目錄電價。

其中因電網企業原因未完成改造工作的, 電網企業在目錄電價內適當承擔供配電設施損耗每千瓦時3分錢;因社區單位或物業公司不願移交供配電設施原因而未完成改造工作的, 電網企業不承擔供配電設施損耗費用, 社區單位或物業企業也不得再向居民用戶另行收取因供配電設施損耗產生的費用。

據初步匡算, 陝西居民用電戶表改造工作完成後, 居民用電價格每千瓦時平均降低約8分錢, 年可減輕居民用戶電費負擔約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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